2016年廣西百色那坡縣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改善我縣緊缺專業人才的現狀,拓寬人才引進渠道,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百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百政發[2012]3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區直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辦發〔2013〕135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批準,我縣2016年度擬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15人。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服務年限
(一)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計劃生育條例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國家承認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以上(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熱愛鄉鎮基層工作,身體健康,能適應招聘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二)服務年限:在本崗位服務最低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
3.各級各類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4.違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自處理決定履行完畢之日起七年內的。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四、報名方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9:00—16:00
地點:廣西大學
其他“雙選會”場次的時間地點視考生報名情況待定,考生可電話咨詢,聯系電話:0776-6850120
(三)報名手續
1.提交材料
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個人簡歷、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證件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現場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交五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3.面試
(1)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進入面試人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不少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報市人社局審批。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按規定攜帶全部報名手續原件,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試場。應聘人員的證件(如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招聘工作小組有權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4)面試方案報市人社局審批后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面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專業測試)崗位開考比例達不到1:3的,此類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專業測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面試試題由那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上級人事考試部門出題。
4.面試的組織與實施。
面試工作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進行面試時,要成立面試考官組,由7名面試考官組成。考官由同級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派。面試考官要求縣與縣交流,每個考場交流考官不得少于30%。招聘崗位專業性較強的,考官中專業人員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組的三分之一。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不得介紹考生與考官見面。嚴格實行面試考官與考生“雙抽簽”制度。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學校或單位、籍貫等信息。凡透露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五、考核與體檢
(一)體檢
1.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人員到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二)考核
1.體檢合格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名單。考核工作由縣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人員按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2.考核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工作小組研究,根據面試成績、體檢結果、考核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審批與聘用
(一)審批
上報的擬聘人選,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市人社局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招聘工作小組及市人社局審批后,再辦理聘用、入編等手續。
(二)聘用
市人社局審批后,用人單位和擬聘用人員按照《百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百政發〔2012〕30號)的第五、六章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要高度重視公開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機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面試命題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防泄題、漏題,營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
(四)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面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面試題目的;
5.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等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6.違反《百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規定其他情形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五)嚴格按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