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大理州彌渡縣衛生系統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強州戰略的重要部署,根據《關于印發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一批畢業生實施意見的通知》(大人〔2008〕2號)規定,現將2016年全縣衛生系統實行考核辦法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考核招聘”)工作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考核,擇優聘用,由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監督組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全縣衛生系統擬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7人,考核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彌渡縣2016年衛生系統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三、范圍、條件及對象
(一)范圍:經審核批準考核招聘的全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
(二)條件:報名參加考核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81年1月18日以后出生)的人員。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內(1976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對象:
1.報名參加應聘畢業生為大理州戶口或生源,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衛生系統招聘醫學類專業畢業生不限戶口或生源地,具體情況詳見招聘崗位表。
2.招聘對象為:原國家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參加一本(或一本預科)、二本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三本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專升本、電大、函授、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成人自考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核招聘對象。
麻醉、影像、口腔專業放寬至本科及以上(含一本、二本、三本)畢業生。專升本、電大、函授、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成人自考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核招聘對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三)2012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
(四)2016年1月18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9日(雙休日除外)。
報名地點:彌渡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報名所需資料:畢業生報名時要求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身份證(或學生證)、戶口簿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報名方式:畢業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
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招聘領導組對報名學生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工作由縣人社部門牽頭召集招聘部門統一復審。在進行學歷、專業驗證時,要按照應聘者畢業證原件上的專業名稱進行認真審核;學歷驗證應根據當年云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編制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對學生當年錄取批次進行認真審核。
五、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根據有關文件要求進行組織。
招聘崗位數與考生報名人數為1:1的崗位,可直接采取面試(面談)、試講、實作、考核等形式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核測評,由縣衛計局根據考核成績提出明確的擬聘用意見。
凡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超過1:1以上的崗位要實行專業筆試、面試兩個程序。筆試對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基本能力進行考核。先由縣人社局和縣衛計局組織報名考生進行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并確定筆試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在筆試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2確定進入面試考核人選。面試(或實作)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根據云組通〔2012〕45號文件要求,在面試(或實作)合格人員中由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按考生合成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等額進入體檢。如考生合成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勝出。
在計算成績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考核時間
考核(筆試、面試)、簽訂聘用協議及校園招聘工作需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具體考核面試時間由縣衛計局確定。如招聘崗位出現無人報考或招聘人數不足,經縣人社局研究同意,由縣衛計局擬出校園招聘方案進行校園招聘,并將校園招聘方案需報州人社局備案。
七、體檢
縣人社局、縣衛計局負責組織擬聘用畢業生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即為擬聘用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成績由縣人社局、縣衛計局提出意見,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屬于往屆生的,由縣衛計局、縣人社局分別提出招聘意見后,縣人社局向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專題請示(附人員花名冊、審批表、體檢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協議,經縣衛計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將聘用協議簽訂情況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待2016年7月份統一辦理審批手續。用人單位和被聘人員應嚴格履行聘用協議。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協議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律不辦理相關手續。經“考核招聘”已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協議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再參加后續州內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
2016年度新招聘人員一律實行1年試用期,期滿經考核合格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一)考生在填寫《資格審查表》時,應認真如實填寫本人相關情況及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計局發出考核、體檢及其他相關通知時,如畢業生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二)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須回避。
(三)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填報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出,即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應聘者如違反相關紀律要求,被取消報考資格的處以禁考5年的處罰。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縣衛計局聯系。
聯系電話:彌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160562
彌渡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8162692
監督電話8164387(縣紀委派出社會事業部門紀工委)
特此公告
附件:
1、《彌渡縣2016年衛生系統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2、《2016年大理州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