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西百色樂業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選拔簡章
為加強干部管理,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實我縣干部隊伍,加快各項工作開展,根據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會議精神,決定通過公開競聘的方式,擇優選拔調動樂業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做好本次選拔調動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選拔調動崗位和人數
選拔調動崗位共18個,選拔調動人數19人(具體情況詳見附件1)。
二、選拔調動范圍
選拔調動范圍為縣內外國家財政撥款供養的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穩定我縣教師隊伍,我縣在職教師暫不納入此次選調范圍。
屬財政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能報考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
三、選拔調動基本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縣直部門空編,選撥調動人員身份符合選拔調動崗位性質的原則;
3、工作需要原則;
4、保持工作連續性,提高效益原則;
5、個人自愿,原工作單位同意原則。
四、選拔調動人員的基本條件
選拔調動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依法行政;
(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必須在職在崗;參加工作滿一年以上,新錄用公務員的必須試用期滿且轉正定級,選調生須工作滿兩年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進用編人員須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滿五年;
具有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國家承認)、專業條件(報考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的崗位,須具有國家頒發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要求;
(四)具有獨立完成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專業或技能條件。報考崗位屬事業單位并已經過崗位設置的,須具備該崗位級別獲聘資格,選拔調動按報考崗位級別聘任。
(五)身體健康,具備能適應選撥調動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能參加選撥調動:
1、在黨紀處分期內的、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受過人民法院刑事處罰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參加工作以來有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上述年齡及參加工年限均含本數,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14日。
五、選拔調動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9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咨詢電話:0776-7928780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3、資格審查:報名時,由報名資格審查組按規定的范圍和條件對報名者逐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注意事項: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表一份,經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駕駛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符合崗位要求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進行現場報名。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縣外財政供養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名時需另提供當地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錄聘用審批表和在編在職證明。
報考者要對報考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撥調動資格,三年之內不得參加選拔調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筆試
每個崗位報名人數達1人以上即可開考。筆試委托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命題、改卷。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政策法規、公文寫作、行政能力、工作業務等知識,卷面總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崗位技能測試
是否進行崗位技能測試由選撥調動單位自主決定。報考設置有技能測試的崗位,筆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方可進入崗位技能測試程序。崗位技能測試滿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崗位技能測試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選拔調動單位共同進行評分。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的確定
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達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程序。無技能測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設置技能測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的計算公式,從高分至低分排序,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2的,按選拔調動崗位職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由縣委組織部與縣人社局在縣城范圍內公示。
2、面試內容:通過現場問答、觀察,測試參加選拔調動人員與其所報考崗位的匹配性。
3.面試的組織與實施
縣委組織部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面試總分為100分。選拔調動崗位1:1比例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平均分且不低于60分方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面試成績在面試全部結束時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選拔調動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名單。總成績為100分,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無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有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考察主要內容有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工作組同時對選拔調動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六)確定選拔調動人選
1、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總成績高低排序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拔調動人選;
2、經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公示擬選拔調動人員名單;
3、公示無異議人員報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審批;
4、根據審批結果辦理調動手續。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5、為確保選拔調動人員與選撥調動崗位的良好匹配性,如確無合適人選的,選撥調動單位可提出意見,報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審批,該選撥調動職位可以空缺。
六、有關問題處理辦法
實施選拔調動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規定之外的其他情況,由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另行研究解決。
七、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選拔調動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紀檢監察部門對選拔調動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要嚴肅公開選拔調動紀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選拔調動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考資格的;
(二)選拔調動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選拔調動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四)選拔調動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五)選拔調動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選拔調動公平、公正進行的;
(六)違反公開選拔調動有關規定其他情形的。
監督舉報電話:
縣 紀 委:0776-7922127
縣委組織部:0776-7928282
縣 人 社局:0776-7923455
附件:樂業縣2016年度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拔調動工作人員一覽表。xls
樂業縣2016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拔調動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樂業縣委組織部 樂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樂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