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烏審旗招聘公益崗位人員實施方案
來源:烏審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01-18 13:17:00
烏審旗公開招聘50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促進我旗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有效化解機關事業單位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緊缺問題,經旗人民政府2015年第10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面向全旗公開招聘50名公益性崗位人員,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數量
公開招聘50人,殘疾人家庭、零就業家庭等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生錄取比例不低于招聘數量的10%。
三、招聘范圍
(一)僅限烏審旗戶籍(投親婚遷者,截止報名開始之日,須落戶烏審旗三年以上;原籍在烏審旗,且父母一方現為烏審旗戶籍,本人因上學原因戶籍外遷者,不受現戶籍限制)的大中專畢業生和退役士兵;
(二)在烏審旗服務期滿的自治區“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民生志愿者、中小企業儲備人才可報名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三)烏審旗現有的各類儲備人才(地方聘用、帶薪見習)和已納入公益性崗位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四、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
業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犯罪行為和不良記錄;
(二)需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要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三)年齡在31周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年齡放寬至36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信息公布:烏審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烏審電視臺。
2.報名時間:2016年1月18日至1月27日。
3.報名地點:旗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C座303室。
4.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專學歷提供學籍檔案原件)或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同版彩照3張,并填寫《烏審旗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1份。此外,殘疾人家庭大中專畢業生需提供旗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殘疾證明和殘疾證(殘疾達到二級及以上);貧困家庭大中專畢業生需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貧困家庭登記在冊證明,其中農村牧區貧困家庭是指農村牧區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4500元,且符合相關標準,并經旗扶貧開發中心按照規定程序審核登記在冊的家庭;城鎮貧困家庭是指經旗民政局認定登記在冊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
業家庭大中專畢業生需提供旗就業服務局出具的零就業家庭證明。(所有材料均需在報名時提供,報名結束后提供無效)。
5.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考試均以筆試的方式進行,采取閉卷考試。蒙古族、漢族考生可根據實際自主選擇蒙漢語答卷,每份試卷只允許使用一種語言答卷。
(三)確定擬錄取人員與公示。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
(1)殘疾人家庭、零就業家庭、貧困家庭大中專畢業生按照不低于招聘數量10%的比例,首先錄取5人。
(2)蒙古族、漢族考生分別劃線錄取,其中蒙古族考生錄取15名、漢族考生錄取30名。
2.對擬錄取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錄取及待遇
(一)檔案審查與體檢。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取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檔案交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查,檔案審查合格者,報旗2015年度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按相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規定期限內未提交檔案或檔案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待遇。以上新錄取人員一經錄取,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分派至各相關單位從事輔助性工作,人員身份按照烏審旗公益性崗位人員對待,生活補貼和社會保險按公益性崗位
人員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
(一)招考成績、錄用結果將公開、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其錄用資格;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被錄取人員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對不服從崗位安排的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方案由烏審旗2015年度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經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
聯系方式:0477-7582201.758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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