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
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02-05 13:24:00
2016年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一)
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系福建省教育廳直屬的全日制高等公辦學校。現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7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閩人發〔2006〕11號)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0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屆別認定以該認證書年份為準;各項資格證書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2016年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一覽表》。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廳網(http://www.fjedu.gov.cn)、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網(http://www.xmoc.cn)和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上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18日8:00至2016年3月3日17:00
2.報名方式:此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直接通過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網上報名、網上繳交報名費80元/崗位、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方式報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成功后3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其報名費將通過網絡銀行退還至原繳費銀行卡。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材料,其中包括: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學歷、學位原件、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其中2016屆畢業生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院同意后最遲可延至公示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3)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我院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復印件。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的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數確定,筆試合格線為60分)。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4.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在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上發布。進入面試人選成績在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網上公布。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系方式
地 址: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廈門市翔安區洪鐘路4566號)
郵 編:361100
電 話:0592-7769369 柳老師、朱老師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廳和我院共同組織實施。省教育廳監察室、省教育廳人事處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7853491(省教育廳監察室)、0591-87091212(省教育廳人事處)、0592-7769307(學院紀檢監察室)。
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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