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普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考調事業人員簡章
為打贏扶貧攻堅戰,增強扶貧系統力量,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普安縣扶貧開發技術服務中心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10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考調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采取發布考調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確定考調人員、公示考調結果、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二、公開考調職位及名額
普安縣扶貧開發技術服務中心工作員10名(事業管理崗位)。
1、財會類2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2、計算機類2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綜合類6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三、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對象及范圍
普安縣內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在職在編教育和衛生系統除外)。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經歷;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適應報考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無違法違紀記錄;
7、符合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4、新錄用尚在服務期的;
5、公開考調方案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6日。
2、報名地點:普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一式二份;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由人社部門出具工作經歷和年度考核情況材料(內容含個人基本信息、所在單位、工作經歷和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
《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6年2月16日
發放地點:普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考調采取筆試閉卷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筆試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公共基礎知識和有關扶貧方面的政策理論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2月17日,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五、體檢
筆試結束后,考調領導小組根據各分類(財會類,計算機類,綜合類)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如遇某分類進入體檢人員末位出現并列時,以工齡長者進入體檢,如出現工齡相同并列者,以組織考察確定。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審批
根據筆試、體檢公示結果確定擬考調人選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考調的人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等手續。
在公示期間報考人員自愿放棄報考崗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考調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報考人員與考調工作人員有利害關系的,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法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調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次考調工作未盡事宜,由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7237576
附件:普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2016年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報名表。doc
普安縣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