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紅河州河口縣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簡章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規范進人渠道,根據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及《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經河口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到省內外院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緊缺人才10名,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統籌兼顧,保證急需。
(三)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堅持德才兼備和崗位匹配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成立河口縣公開招聘引進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略)
三、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學校范圍為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校本部的畢業生),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本科學歷的年齡為30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
(2)應聘教師崗位者,要求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3)具備招聘崗位其它所需的條件,詳見《河口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招聘時間、地點、方式
(一)水務局招聘
招聘時間:2016年3月7日-8日。
招聘地點:昆明理工大學。
招聘方式:由河口縣水務局組成招聘考核小組進行考核。
招聘程序:
1、考生報名:考生可以在相關院校向招聘單位指定老師報名、或直接向縣招聘工作組進行現場報名,也可直接向縣招聘單位報名。報名的考生務必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提供本人學習簡歷、身份證及應聘崗位所需的證件和學校推薦材料等。
2、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者,挑選品學兼優的畢業生安排面試考核。報考者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隨時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造成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3、考核內容:考試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知識。專業知識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4、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每個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由學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動放棄,從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時間至2016年8月。
(二)教育局招聘
招聘時間:2016年3月10日-11日。
招聘地點:云南省曲靖師范學院。
招聘方式:由河口縣教育局抽調組成招聘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招聘。
招聘程序:
1、考生報名:考生可以在相關院校向招聘單位指定老師報名、或直接向縣招聘工作組進行現場報名,也可直接向縣招聘單位報名。考生務必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攜帶本人學習簡歷、身份證及應聘崗位所需的證件和學校推薦材料等。
2、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者,挑選品學兼優的畢業生安排試講。報考者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隨時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3、專業素質面試的形式
專業素質面試的形式采取考生講一節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符的課。上課的內容為九年義務教育八年級下學期物理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上課方式為自選自備2節上課內容,采取抽其中一節講課。其中教學目標10分,教師素質30分,課堂教學組織40分,教學效果20分。所有考生按照報考崗位抽簽,再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講課,每個考生講課時間為40分鐘。
4、成績計算:面試總成績為100分,成績計算按每個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60分為合格。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由學生本人提供,教育局再簽訂就業補充協議)。若有考生自動放棄,從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時間至2016年8月。
(三)河口縣疾控中心招聘
招聘時間:2016年3月24日-26日。
招聘地點:昆明醫科大學。
招聘方式:由河口縣衛計局和疾控中心抽調人員(3至5人)組成招聘考核小組進行考核。
招聘程序:
1、考生報名:考生可以在相關院校向招聘單位指定老師報名、或直接向縣招聘工作組進行現場報名,也可直接向縣招聘單位報名。報名的考生務必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提供本人學習簡歷、身份證及應聘崗位所需的證件和學校推薦材料等。
2、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者,挑選品學兼優的畢業生安排面試考核。報考者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隨時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造成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3、考核內容:考試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知識。專業知識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4、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每個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由學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動放棄,從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時間至2016年8月。
(四)河口縣人民醫院招聘
招聘時間:2016年3月24日-26日。
招聘地點:昆明醫科大學。
招聘方式:由河口縣衛計局和醫院抽調人員(3至5人)組成招聘考核小組進行考核。
招聘程序:
1、考生報名:考生可以在相關院校向招聘單位指定老師報名、或直接向縣招聘工作組進行現場報名,也可直接向縣招聘單位報名。報名的考生務必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提供本人學習簡歷、身份證及應聘崗位所需的證件和學校推薦材料等。
2、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相應資格。
3、考試:考試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求職動機、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知識。專業知識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4、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每個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由學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動放棄,從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時間至2016年8月。
(五)河口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招聘
招聘時間:2016年3月18日。
招聘地點:紅河學院
招聘方式:由河口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抽調人員(3至5人)組成招聘考核小組進行考核。
招聘程序:
1、考生報名:考生可以在相關院校向招聘單位指定老師報名、或直接向縣招聘工作組進行現場報名,也可直接向縣招聘單位報名。報名的考生務必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提供本人學習簡歷、身份證及應聘崗位所需的證件和學校推薦材料等。
2、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者,挑選品學兼優的畢業生安排面試考核。報考者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隨時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造成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3、考核內容:考試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知識。專業知識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4、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每個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由學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動放棄,從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時間至2016年8月。
五、成績公示
考試成績和擬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統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六、體檢、政審(考核)和擬聘用人員公示
(一)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二)政審(考核)由用人單位負責,政審(考核)方式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政審(考核)的規定進行。
(三)體檢、政審(考核)不合格的,從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被確定為擬錄(聘)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七、錄用及錄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二)聘用后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三)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紀律要求:
1.緊缺人才招聘工作,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認真執行。
2.考生要按要求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準確填寫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人社部門發出各種通知時,出現聯系不上考生或考生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情況,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為維護考試錄用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若發現工作人員有違反事業單位錄用規定和程序的,可向州、縣各級監督部門舉報。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方案由河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由河口縣水務局、河口縣教育局、河口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河口縣疾控中心、河口縣人民醫院、河口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實施。
各相關單位聯系電話及聯系人:
河口縣人社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0873—3124373
黎桂霞:15974702568
河口縣水務局:0873-3451313李煒:13608833299
河口縣教育局:0873-3451101李成祥:18987661338
河口縣疾控中心:0873-3421851易如蘭18988357866
河口縣人民醫院:0873-3422853
李靜:13887564189朱炳盈:15974772430
河口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0873-3451116
尹紅光:15887719988
河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