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西北海市合浦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為適應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關于印發2016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號)和《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55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30名、初中教師38名、幼兒園教師110名,特殊教育教師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七)符合自治區有關教師招聘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八)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各崗位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016年度合浦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2.招聘對象應獲得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的,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3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北海市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新聘用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
2.合浦縣服務期未滿和歷年來擅自離崗的特崗教師;
3.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人員。
二、報名和報考資格審核
此次招聘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核、網上查詢、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
(一)報名方式:應聘者通過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進行網上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者必須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對個人信息或報考信息弄虛作假的應聘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可以在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二)報名時間:3月31日8:00—4月7日17:30。
(三)資格審核:招聘單位依據本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對應聘者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已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應聘者不得再修改個人資料或改報其他崗位。應聘者如遇已通過資格審核且繳費成功,但所報崗位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招聘崗位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核人數應達到1:3方可開考,否則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而取消的情形,招聘單位將通過應聘者預留的電話通知應聘者。應聘者可于4月12日9:00—17:30期間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開考崗位,招聘單位于4月15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核,如因應聘者預留的電話或因其本人的問題導致無法及時接到通知,招聘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交費辦法及收費標準。報考費通過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統一支付。報考費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聘者應于4月9日17:30前完成繳費。已完成繳費的應聘者,可于考前一周按準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不領取收費收據不影響應聘者參加考試)。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已通過資格審核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而取消的,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改報開考的崗位,未按時改報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者,將通過原繳費帳戶統一退費。
(五)打印準考證。應聘者可于考試前一周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六)面試資格審核材料預交
取得參加筆試資格的考生應于5月20日前將以下材料交到合浦縣教育局政工股(2)室(地址:廣西合浦縣廉州鎮小北街44號,電話:0779-7293406)作為面試資格審核備用材料:
1、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平臺可打印)
2、身份證;
3畢業證(2016年應屆生可先出具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或三方就業協議書,但面試資格審核時必須提供畢業證書);
4、教師資格證(今年申請教師資格的考生可先出具教育部考試中心核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面試資格審核時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
以上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交A4紙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按以上順序裝訂并由本人在復印件空白處簽名確認。
三、筆試
本次教師招聘將通過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并依據考試成績擇優聘用。筆試根據自治區招聘方案有關規定、程序進行。
(一)開考比例:招聘崗位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并繳費成功的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二)筆試日期:2016年5月14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三)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四)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合浦縣教育局、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劃定并報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北海市教育局網、北海人才網、北海市人事考試網等網站公布。
四、面試
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詳細辦法將在北海市教育局網、北海人才網、北海市人事考試網等網站公布。
(一)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
根據計劃招聘崗位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依照考生的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與參加筆試考生1:3的比例擇優確定面試人選。招聘崗位數與參加筆試的考生未達到1:3的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可同時參加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自治區招聘方案有關規定發布,同時在北海市教育局網、北海人才網、北海市人事考試網等網站公布,并依據考生報名時預留的電話通過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
(二)面試資格審核
招聘工作組在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面試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資格審核中發現考生證件不實不齊、不符合招聘條件,或紙質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網上填報信息不一致的,將取消該考生的面試資格和聘用資格,不按規定提交審核材料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如有因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筆試成績擇優遞補。
(三)面試方式及內容
面試方式為說課,包括說教材,說學情,說教法學法,說教學過程等,不設提問,不設才藝表演,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教學能力。
(四)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考生面試成績將在每個招聘崗位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得確定為聘用人選。當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考生未達到1:3比例時,該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確定為聘用人選。
五、聘用上崗
(一)考核與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計劃,依據考生的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擇優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擇優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則以《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擇優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若以上成績均相同,則共同進入考核,并依據考核情況擇優聘用。
(二)考核
由用人單位與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和擬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入圍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
(三)體檢
體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入圍考生如對體檢結論有疑問,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入圍考生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者,由縣招聘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擬聘用人選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五)培訓
經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
(六)聘用
崗前培訓合格者,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上崗,聘用期為3年(含1年試用期)。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造成不能辦理聘用手續或逾期不報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定職、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紀律
(一)應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并遵守招聘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者,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處理,所有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等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招聘工作。
(三)本次招聘由中共合浦縣教育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安排人員全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779-7291109。
七、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培訓機構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或發行任何的出版物、輔導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
(二)咨詢電話:0779—7293406。
(三)本公告由合浦縣教育局和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四)相關網站:
北海市教育局網(www.bhedu.com.cn)
北海人才網(www.bhrc.cn)
北海市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beihai)
合浦縣教育局 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