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莆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莆田市公務員局
2016-03-04 17:20:00
莆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2016年招聘碩士研究生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積極吸引高層次及急需緊缺專業高校畢業生到我局就業,根據事業單位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將下屬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未就業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其他條件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熱情,吃苦耐勞,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出生日期是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
3、具有較好的文字基礎和綜合能力;
4、因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上有規定不得招聘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須將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個人簡歷、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照片)、身份證及所有相關證書的復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莆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聯 系 人:肖先生
聯系電話:0594-2685130 郵政編碼:351100
聯系地址:莆田市城廂區學園中街1899號303室
四、報名時間
自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采取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考核評議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
2、復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身份證、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組織人員進行面試。超過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試內容。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關內容。
5、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且提前一周在相關網站公布。
六、體檢
1、人員確定。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實行(行業、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醫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允許申請復檢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組織。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1:1比例對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核。
考核包括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計劃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八、聘用、遞補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并報送市人社局在相關網站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市人社局予以核準。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原則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合格線上考生面試成績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其他事項
通過招聘程序所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選簽訂聘用合同后,必須與所在單位服務滿五年以上。
招聘工作由市主管局組織,紀檢部門參與監督。
莆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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