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最新消息:個人繳8%,單位繳20%
來源:
2016-03-11 17:03:46
近日,北京市政府公報公布了《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規定,并軌后,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6個省區落實了養老金并軌改革。
勞模退休不再提高退休金
根據《辦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費比例為參加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由單位代扣。
此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于養老,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稅。
北京市機關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
《辦法》明確規定,個人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辦法》還規定,辦法實施后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其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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