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遼寧丹東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15名(限男性),根據《丹東市公安局輔警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崗位說明
主要職責為協助刑偵支隊民警巡邏防控、安全保衛及抓獲現行違法犯罪人員。
二、報考要求
1、全日制大專(退伍軍人放寬至高中以上學歷)以上學歷,身高170cm(含)以上,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丹東地區戶口,年齡在20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6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1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裸眼視力達到1.0(含)以上。
4、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三、報名程序
1、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6年3月7日—3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16:00);報名地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丹東市振興區春三路240號)。報名時需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退出現役證明、畢業證、本人1寸照片(1張)等相關材料(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通過現場審核確認的報考人員填寫《丹東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2、考試
(1)市公安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參加筆試、體能測試。
(2)筆試內容為公安基礎知識(詳見丹東警察網)。筆試成績不滿60分不進入下一環節。
(3)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項目 | 標準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體能測試不達標者不進入面試。
參加筆試和體測的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筆試通知》、《體能測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和體測。
(4)根據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5)考生總成績按筆試50%、面試成績占50%,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末位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由市公安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直接向醫院支付。參加體檢的考生應按照《體檢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參加體檢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筆試通知》、《體能測試通知》、《面試通知》、《體檢通知》時間、地點等情況查詢,均到丹東警察網(http://www.dandong110.com)查詢。
4、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用: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四)尿檢(毒品檢測)呈陽性;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含緩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七)其他不適合擔任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5、錄用
政審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試用兩個月,試用期結束經考核合格者,正式簽定勞動合同。
四、工資待遇
錄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丹東市財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等待遇。
咨詢電話:2103450 15104150415 聯系人:孫傳文
丹東市公安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