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南平市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加分補充公告
來源: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03-21 16:56:00
關于辦理2016年南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加分的通知
為確保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如期公布,請報考2016年南平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享受筆試成績加分待遇的考生,務必于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17:30前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服務基層項目合格證書、退伍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加分手續,逾期將不予受理。
今年行將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的畢業生除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外,還須提供其所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即:“大學生村官”計劃由當地組織部門出具;“三支一扶”計劃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由當地團市(縣、區)委出具;服務社區計劃由當地民政部門出具。
報考南平市屬事業單位的考生直接到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市政府辦公樓12層)審核,報考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直接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辦理加分手續,逾期將不予受理。
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取為公務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本次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不加分。
中共南平市委組織部干部三科
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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