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科爾沁區環保監測站招聘公告
來源:通遼市科爾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03-15 14:26:00
2016年科爾沁區環保監測站招聘20名工作人員簡章
為了建立健全科爾沁區環境監測預警體系,提高環保專業人員隊伍素質,根據區環保局審理執行股和環保監測站對專業崗位的需求,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相關規定,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區政府研究決定,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其中:環保監測站19名,審理執行股1名。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科爾沁區環保監測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待遇
工資待遇參照國家規定的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核定。參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工資標準,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60%部分),并納入區財政預算;獎勵性績效工資(40%部分)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編制管理。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從工資中代扣,單位繳費部分由區財政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
三、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
2、熱愛環保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4、學歷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含專科),并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要求。
5、年齡要求:年齡不超過30周歲 (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戶籍要求: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戶籍要求。
7、專業要求:見附件3。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2016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人社部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一切事宜均在科爾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keqrsj.tongliao.gov.cn/)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4日— 3月18日17:00時止
2、報名地點:科爾沁區人力資源市場(建國路28號通遼市建委樓下)。
聯系電話:8319208(人社局)
3、提供的材料包括:
(1)報考人員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2)。
(2)本人持長期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派遣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3)報考人員須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自行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50元,共計70元(內蒙古計委財政廳[2002]887號文件)。
4、報名要求
須本人到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
(二)組織考試
1、筆試
(1)領取準考證:攜帶本人長期二代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在網站上另行發布。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長期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3)筆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占60%)、公共基礎知識(占20%)和環保專業知識(占20%)。
(4)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4時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調整招聘崗位。
2、面試
(1)面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
(2)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對同一崗位因末位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
(3)面試考務費50元(內蒙古計委財政廳[2002]887號文件)。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崗位計劃數內末位總成績并列,查閱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區分。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
(1)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2)體檢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在指定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資格。
2、考察
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果公布后進行。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章守紀、自律意識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1、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因應聘者自動放棄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期兩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并及時到人社部門備案。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由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聘用期間由單位自行發放的獎勵性績效工資(40%部分),用人單位根據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綜合評定,采用獎勵激勵機制靈活發放。
六、紀律監督
1、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1:環保監測站崗位計劃表。doc
附件2: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3:專業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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