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西玉林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適應我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關于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玉市人社發〔2012〕116號)的規定,定于2016年5月21日進行全市事業單位分類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2016年全市432家事業單位的580個崗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14人。其中: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45人(含市直定向從駐玉部隊軍官的隨軍家屬招聘8人),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569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與職業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現役軍人;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范圍
主要面向全國、廣西或玉林市公開招聘。各個崗位的具體招聘范圍詳見招聘計劃表。招聘范圍以戶籍所在地或參加高考時的生源地為限。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交考試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http://www.ylrc.net)“2016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填寫《2016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標準的1吋白底免冠彩色正面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以下),在資格審核通過后自行打印《2016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且須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016年的應屆畢業生凡在今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取得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后方能報考。
網上報名時,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上所填報的報考信息進行審核(有關報考所需的證件材料原件在進入面試入圍名單時驗證核實)。報考者必須如實填寫個人的報考信息,并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如報考者填報的信息不全、錯誤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由此所產生的后果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者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11日8:30至4月16日24:00。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資格審查部門根據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的授權,進入網上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公告及招聘計劃表中規定的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在2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在網上及時反饋給報考者,報考者在網上可查看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期限內,可以改報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本次招聘考試的組織機構特別申明:因資格審查需要在報名后2日內才能完成,故在報名期限最后2天報名的人員,可能會面臨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失去改報其他崗位的機會。因此,請考生自行評估風險,及時進行報名,以免延誤改報時機。在報名期限最后2天報名的人員,如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不能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自負。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4月11日8:30至4月18日17:30。
(三)加分材料送審方式及時間
通過資格審查并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在網上打印的《2016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和符合照顧加分的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憑選派機關證書,大中專畢業生“村官”憑有效的聘用協議書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少數民族憑身份證及戶口簿,隨軍家屬憑有效隨軍審批表),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將加分材料送到市直各招聘單位(詳細地址、聯系電話見招聘計劃表)審核確認;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將加分材料送到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逾期不送審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給予加分,責任自負。
為方便外地考生報考,外地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可先將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傳真到審核單位進行初審,可暫不到現場遞交審核材料(待進入面試入圍人選后,在面試資格審核環節,再提交原件材料審核)。
加分材料送審時間:2016年4月11日8:30一4月19日17:30
(四)繳交考試費方式與時間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繳交考試費,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繳交考試費。考試費每科50元,兩科共100元,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可按規定申請減免考試費用。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者請不要在網上繳交考試費,只需于4月18日8:30-17:30攜帶有關材料直接到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玉林市香莞路40號,玉林市直機關辦公三區)辦理相關減免費用手續即可,辦理減免費用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個人減免費用申請;(2)報名登記表;(3)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有關證件須提交復印件1份,原件驗證完畢退還考生。逾期不再受理減免申請,責任自負。
繳費成功后,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崗位且改報不成功或自愿放棄報考的,按考生原支付賬號通過網上銀行系統退還考試費。
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4月11日8:30—4月18日24:00。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http://www.ylrc.net)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5月17日8:30—20日24:00。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2016年廣西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分類進行筆試,統一考試時間、統一命題和評卷。
(一)筆試
1.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二科,每科分值各150分。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科目,考試類別分為四類,即: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療衛生類(E類)。其中醫療衛生類(E類)的《綜合應用能力》科目考試類別又細分為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六個小類。筆試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醫療衛生類(E類)《綜合應用能力》中的六個小類亦為合訂本,由考生選做相應部分題目〕,考試前發放,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報考者按相應的崗位考試類別參加筆試。
各類別的考試內容參見附件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
2.筆試時間地點: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考務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點統一設在玉林城區。
筆試具體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自行攜帶以備使用(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組織機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考試輔導班和發行銷售的各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參考書(資料)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機構無關。
3.開考比例。交費結束后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交費人數的比例達到1:3的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應減少招聘計劃到規定比例開考。經減少招聘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不予以開考。確需開考的,須報經市人社局核準后方可開考。經市人社局審核后不同意開考及無人報考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報考者如已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所報考的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情形,可在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后,于4月20日8:30—17:30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它符合報考條件崗位,改報后報考者應立即電話告知資格審核單位(部門)申請進行資格審核,并于4月20日8:30—18:00期間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6年6月下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查詢。
5.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玉林市人社局根據全市參加考試人員筆試成績的總體水平劃定并公布全市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只有達到全市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才有資格競爭進入崗位面試范圍人選。
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2016年6月下旬前。
(二)面試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市直事業單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的崗位,面試工作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市直事業單位采用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其他面試方式的崗位,面試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縣(市、區)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和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分值為100分。
1.面試人選確定和資格審核。筆試結束后,面試組織實施機關(部門、單位)根據崗位招聘計劃人數,按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筆試合格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照顧加分。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不達1:3比例時,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面試組織實施機關(部門、單位)通過玉林人事人才網或當地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公布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名單,并通知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各面試資格審查單位(部門)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審查,面試資格審查合格后才能進入面試。報考市直單位的由市直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面試資格審查,報考縣(市、區)單位的,由各縣(市、區)人社局負責面試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參加面試資格現場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16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報考有廣西或玉林市、縣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職報考人員須提供,加蓋公章)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報考時未現場遞交少數民族加分原件材料的外地考生,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時,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現場遞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對少數民族加分條件進行審核確認。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的證件與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加分證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實的,組織實施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外省籍考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確有困難的,經面試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先在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傳真相應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再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審查單位進行現場審核,合格后才能參加面試。
資格審查階段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要求同上。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確定面試人選及發布面試資格審核公告時間:2016年7月上旬前。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7月上旬前。
2.發布面試公告。面試人選確定后,由市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人社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或當地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公告發布時間:2016年7月上旬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安排在7月上旬或中旬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面試組織實施機關(部門、單位)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4.面試要求。面試考生按抽簽順序出場面試,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5.因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以及經批準不足1:3比例開考筆試等原因造成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須達到如下規定的面試合格分數,才有資格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1) 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的,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必須達到65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三)照顧加分
1.從1999年起,經本市的組織人事部門按桂人發〔1999〕83號、桂辦發〔2008〕35號文件從大中專畢業生中選聘到我市村級組織擔任“村官”(現仍在村官崗位)且任職滿2年(任期計至2016年7月31日)并經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上級機關選派到我市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或西部志愿者在我市服務滿兩年(任期計至2016年7月31日)憑選派機關證書加5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轄區內駐軍軍官經批準隨軍的家屬(定向招聘隨軍家屬的崗位除外)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加5分。
同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只給予其中最高一項的加分。
(四)成績同分處理辦法
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筆試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者確定為人選。
(五)定向招聘隨軍家屬的選崗辦法
報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人員,按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單位與崗位,選崗組織工作由玉林市隨軍家屬工作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報經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市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縣(市、區)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知識與能力、現實表現與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聘用人選。空缺崗位可按考生考試合格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審批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網、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審批,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通過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程序,經人社部門批準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用人單位憑人社部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享受本市市直事業單位或縣(市、區)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首次進入事業單位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其他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775—2685522(市人社局監察室)。
九、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解釋。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0775—2684008 市考試辦0775—2680828
玉 州 區0775—2825412 福 綿 區0775—2210510
北 流 市0775—6399207 容 縣0775—5117909
陸 川 縣0775—7221858 博 白 縣0775—8227091
興 業 縣0775—3766653 玉東新區0775-2696613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的聯系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附件:
2.2016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網上報名后下載)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