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申論熱點:解決公共安全問題
來源:事業單位考試網
2016-04-25 16:38:36
【背景鏈接】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對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暴露出監管方面存在諸多漏洞。食藥監總局、衛生計生委、公安部要切實加強協同配合,徹查“問題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相關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絕不姑息。同時,抓緊完善監管制度,落實疫苗生產、流通、接種等各環節監管責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近年來,事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各類公共安全事件屢見報端,“東方之星沉船事故”、“天津港爆炸案”、以及各種煤礦透水塌方瓦斯爆炸事故,讓社會上不少人終日生活在恐慌之中。
【原因】
1.監管部門不力,大多安全問題都是經媒體或業內人士曝光,沒有建立完善的風險預警機制。
2.在處理事關公共安全的問題中,存在多個部門多頭管理,既缺乏運轉高效的長效機制,也缺乏協調配合的有效機制。
3.媒體在相關事件中大多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不僅沒有及時透明報道事件緣由和處置過程,反而對社會大眾造成一定程度的誤導,導致輿論走向極端化。
【意義】
1. 有利于更好地解決公共安全問題,抑制公共安全問題的發生,降低突發公共安全事故給廣大公眾帶來的損失。
2. 有利于樹立政府形象,鞏固執政基礎。
3. 有利于滿足廣大公眾的公共安全需要,突出“民生”二字,體現黨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
【對策】
1.有關部門加緊修訂、完善尚不齊全的行業標準,加強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部位檢測,實施動態跟蹤監管和常規抽檢,嚴格依法懲處違法行為,讓企業不敢冒違法的風險,真正消除安全隱患。
2.將安全納入政績考核,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抓住落實安全監管責任的關鍵。
3.強化媒體的責任意識,限制某些媒體為經濟利益或者吸引公眾眼球,對可能造成群體恐慌信息的刻意渲染。在議題設置上更嚴格把關,權衡社會影響的利弊。
【一句點評】
習近平強調,當前,公共安全事件易發多發,維護公共安全任務繁重。政法綜治戰線要主動適應新形勢,增強風險意識,堅持多方參與、合作共享、風險共擔,堅持科技引領、法治保障、文化支撐,創新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法手段,推進公共安全工作精細化、信息化、法治化,不斷提高維護公共安全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類風險,努力建設平安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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