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宿州市碭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安徽省人事考試網
2016-04-14 15:22:00
2016年度宿州市碭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2016年度碭山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6年度安徽省碭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6年度碭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117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同時在安徽先鋒網(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安徽人才網(www.ahhr.com.cn)、碭山政府網(http://www.dangshan.gov.cn)、碭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dangshan.gov.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中專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25周歲以下”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碭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4月28日18: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6年5月24日,由宿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宿州市銀河一路政務新區主樓220房間)。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五、統一考試
2016年度碭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采取全省統考的模式,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一)》,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二)》。
《公共基礎知識(一)》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
《公共基礎知識(二)》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
筆試考試大綱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統一發布。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上述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20分。
報考人員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6月8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查詢本人統考筆試成績。
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為60分。達到最低控制合格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6年 5月26 日8:00-17:30,攜帶相關證書到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碭山縣政務新區六樓630房間,聯系電話:0557-8095278)申報加分事宜。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增加2分。
六、資格復審
在碭山縣政府網和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以及各崗位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事項。
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照3: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七、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時間另行通知。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在碭山縣政府網和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專業測試實施方案(公告)。
根據招聘崗位的用人需求,專業測試分別選擇采取專業筆試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實際操作技能以及潛能等。
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可以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考場同一種類專業測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也可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具體確定方式在專業測試實施方案中明確。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碭山縣政府網和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其中筆試成績占50%(計算公式:筆試成績÷1.2×0.5),專業測試成績占50%。
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按省統考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九、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碭山縣政府網和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一周。
十一、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二、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碭山縣事業單位有關招聘政策及統考考務、專業測試、考察、體檢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碭山縣政府網、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7-8095278(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股)
考務咨詢電話: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試院)
監督舉報電話:0557-2265501(紀檢監察室)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碭山縣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崗位表》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碭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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