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宣城涇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安徽省人事考試網
2016-04-14 15:24:00
2016年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2016年涇縣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和《安徽省縣(市、區)人民武裝部職工招聘暫行辦法》(后戰〔2014〕239號)文件精神,現就2015年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2016年涇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5名工作人員,其中安排6名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見附件《2016年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學位(所獲學位為所學專業應授予的學位)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部分鄉鎮衛生院學歷要求為中專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2016年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年齡條件”中“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脫產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應學歷、學位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絡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再審)、公示、報批、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涇縣政府網(www.ahjx.gov.cn)、涇縣先鋒網(www.xcjxxf.gov.cn)等網站和媒體發布。其他與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將陸續在涇縣政府網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人事信息欄目上發布。
(二)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考生報名后需在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在網審時注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不規范的,應一次性告知相關內容,并退報考人員補充。對咨詢有關招聘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需作出規范性解答。4月27日16:00前完成報名資格初審工作,同時留存好資格初審考生的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時參考。
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4月28日18: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統考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統考費用的支付工具(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開通網上銀行的貸記卡、借記卡)。
4、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6年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期間,到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審核確認手續。地址: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聯系電話:0563-3036887。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5、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經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放寬至2:1,否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改報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于2016年4月29日17:00前完成。未改報或改報后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由省人事考試院在網上退費。
6、網上資格初審合格后,報考人員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科目:本次筆試參加省人社廳“2016年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統一考試”,采取“1+X”的考試模式,“1”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礎知識(一)或公共基礎知識(二),“X”為專業知識選考科目。公共科目為必考科目,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一)》,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二)》。凡《2016年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考試模式中標注“1+X”的,報考人員還需參加相對應的專業科目考試。
《公共基礎知識(一)》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
《公共基礎知識(二)》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
專業科目考試的主要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主要專業基礎知識等。
統考筆試考試大綱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統一發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2、筆試時間:
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 22 日上午9:00-11:30;
統考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 22 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20分。
3、筆試地點:考場設在宣城市區,詳見準考證。
4、加分: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攜帶相關證書到涇縣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謝園路縣政府大樓102室,聯系電話:0563-5102637)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涇縣政府網站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人事信息欄目上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5、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參加1+X考試模式的考生,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也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輪專業測試(體檢考察)。
6月8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和密碼查詢個人統考筆試成績。
6、筆試合成成績(折算):
考試模式為“1”的崗位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一)》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或《公共基礎知識(二)》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
考試模式為“1+X”的崗位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二)》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40%+《專業知識》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60%。
折算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資格復審
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按照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依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即定為面試人選,并上網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通知參加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該崗位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歷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學位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6年7月底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時間、方式屆時請考生關注涇縣政府網站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人事信息欄目上的通知,并保持電話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五)面試
1、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宣城市工業學校教師崗位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面試,其余招聘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面試按百分制計分法計算。參加面試的考生需交納面試費80元(執行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3、考官組成: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計算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面試成績。
4、總成績合成:按照筆試合成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等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5、當某崗位面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或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工作由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體檢和考察人數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若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合成成績、專業知識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主觀題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3、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或在擬招聘人員公示結束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招聘各環節的結果均在涇縣政府網站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人事信息欄目上公示3天。其中,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有關信息,公示7天。
(八)報批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報送相關材料到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經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審批。報送材料包括:擬聘用人員名單、《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成績按崗位排序表》、《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叁份)、在編在職人員或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聘用)關系證明”、考察材料等相關材料。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簽訂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招聘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嚴格執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招聘紀律,規范招聘程序,認真落實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和保密與責任追究等制度,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廣大考生合法權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方案的行為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
(四)對有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30條、第31條、第32條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情形的,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有關事宜
1、本《公告》由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整個招聘過程由涇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縣人社局紀檢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63-5025425。
3、縣人社局咨詢電話:0563-5102637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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