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文山州事業單位招聘683人公告
2016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文山州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2016年全州各級事業單位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83名,其中60名定向招聘云南省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的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該《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文山政務網(www.ynws.gov.cn <http://www.ynws.gov.cn>)
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 <http://www.ynwsrs.gov.cn>)
州屬和各縣(市)實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事項通知,在以上網站和各縣(市)相關網站公布。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㈠招聘范圍
全州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及增人計劃限額內需要補充工作人員的,列入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范圍。
㈡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的人員。
三、基本招聘條件
㈠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7.新進人員年齡為18-35周歲(1980年5月11日至1998年5月10日之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規定條件為準。
8.生源地或戶籍條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內各縣(市)的,僅限2016年5月10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戶籍或文山州生源的畢業生報考。在文山州大中專院校就讀且戶口已轉入學校的2016年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可視為文山州戶籍,州屬及省駐文單位職工子女不受各縣(市)的戶籍限制,部分崗位對戶籍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規定的戶籍條件為準。
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各級財政供養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2016年畢業生除外);
4.2014年以來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16年度文山州事業單位考試實行統一筆試,分級面試,按計劃審批聘用。
其中:筆試由州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組織。
五、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只面試的崗位除外)。網絡報名網址: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 <http://www.ynwsrs.gov.cn>,該網站為本次考試的官方網站)。報名主要環節有:注冊、提交報考申請、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報名情況查看、網絡調劑、準考證打印等。
㈠注冊
時間:2016年5月4日9:00—2016年5月9日21:00。
擬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注冊信息,上傳個人標準證件照的電子照片,完成注冊方可提交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注冊的,將無法提交報考申請(即: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注冊的,將無法再參與后續報名環節)。
如報考人員發現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盜用進行惡意注冊,可在5月9日17:0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考試培訓中心(文山市華龍北路2號州政務管理局2樓4號窗口)申請重置。
㈡提交報名申請
網絡報名時間:2016年5月10日9:00至5月15日21:00。 網絡交費時間:2016年5月10日9:00至5月17日21:00。
只面試的崗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網絡報名相關程序如下:
注冊人員憑注冊信息登錄報名系統,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各項信息,提交報考申請(每名報考者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
報考申請信息由報考人員自行維護,且要求真實、準確。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的審查,考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提交報考申請期間,每天22:00到23:00為系統維護時間,此間報名系統將暫時關閉,請報考人員錯開系統維護時間提交報考申請。
㈢資格初審
網絡審核時間為2016年5月10日9:00-5月15日21:00。2016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實行計算機自動審核和人工審核相結合,計算機系統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來確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只有在“所學專業”欄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的考生才會提交網絡后臺進行人工審核。
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2016年5月10日9:00至5月15日21: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提交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16年5月15日21:00以后,報考申請未提交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視為報名不成功。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在網絡報名開始后進行,系統會提示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審查的考生即可進行網上繳費。
考生一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后(無論是否繳費),考生報名信息不能修改,也不能改報其它崗位。未通過初審或尚未審查的人員可重新報考其它崗位。
㈣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的報名費用采用網上繳納,不設現場收費點。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于2016年5月10日9:00-5月17日21:00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筆試每人每科50元(云價收費【2011】15號),兩科共計收取筆試費用100元,具體繳費程序請注意文山人社網的相關細則。只面試的崗位和不實行網絡報名的崗位,具體報名繳費辦法由各縣(市)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具體事項通知》中明確。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減免費用的流程請詳閱《2016年文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問題解答》。
㈤崗位調劑
除《招聘計劃》中明確“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的崗位可以低于3:1開考外,其余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須達到3:1方能開考,報名結束達不到3:1的,經州人社局批準可進行調整、相應減少招聘計劃;無法調整的,取消該招聘計劃。調劑只能將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的報名人員調整到已達開考比例的崗位,但已達開考比例崗位的人員不進行調劑。其中有符合《文山州優秀運動員升學就業辦法》加40、30分的優秀運動員報考的崗位,在筆試加分成績公布后,報考該崗位的其它人員可重新選報(也可不重新選報)其它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有優秀運動員報考的崗位不再受開考比例限制。
崗位調劑的人員名單和優秀運動員報考的崗位名單將于5月20日通過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 <http://www.ynwsrs.gov.cn/>)面向社會公布,并于5月21日9:00-18:00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進行重新改報崗位。若調崗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進行調崗的,則視為自動放棄,由文山州人社局退還報名費(詳細時間及地點見文山人社網通知)。與優秀運動員報考同一崗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調崗的,視為放棄調崗資格,繼續留在原崗位參考。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在以往考試中因違紀被公示不得參加2016年考試的人員但又通過報名,在報名結束后經比對誠信記錄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費。
㈥報名情況公布
5月22日公布調劑后各崗位報名情況。
㈦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請于2016年6月19日至開考前登錄報名系統在線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原則上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批準也可只進行筆試或只進行面試,或者先面試后筆試,具體詳見招聘計劃。
㈠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6月25日
筆試具體考試地點、考場安排、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科目
按招聘崗位分為:衛生類、衛生綜合類、普通類。衛生類按專業分為:西醫臨床、中醫臨床、公共衛生、護理四類。
3.最低控制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由州人社局綜合確定全州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界定是否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成績包含筆試加分)。
4.筆試加分
筆試加分政策詳閱《2016年文山州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問題解答》。
5.加分和筆試成績公示
5月20日,公示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和加分情況;7月4日,公布考生個人筆試成績。
㈡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崗位設置要求是否一致進行對比,若考生個人資格證明材料與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該人員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資格。資格復審人選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確定。其中: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按開考計劃數的2:1的比例確定;考試方式為只筆試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按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文山人社網和各縣(市)網站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期間,因各種原因致使部分崗位不足面試比例或開考計劃的,是否進行遞補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若需遞補的,可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
資格審核時考生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退回、復印件存檔)進行審核: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學位證、就業登記證、執業資格證、準考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除畢業證或學位證外,還需提交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㈢面試
面試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在相關網站公告。
1.面試時間
全州面試工作擬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具體詳見各縣(市)和州屬各主管部門《招聘簡章》;只面試或需先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面試或測試時間由各縣(市)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自行確定。
2.面試實施
根據不同崗位的專業特點,面試可采取單一的面試方法,也可以根據崗位需要,采取多種測試方法(包括面談、試講、答辯、技能操作等)進行。面試要素由各縣(市)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依據用人單位的專業特點和崗位需求具體確定。
面試設置合格成績分數線,達到面試總成績60%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面試,均視為該報考人員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體檢和考核。
3.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面試考官庫,面試考官由招聘單位相關人員及專家組成。每個面試考場設考官5-7人,面試前隨機抽取,其中用人單位的考官不得超過考官數的2-3人。面試時必須按考官抽考場、考生抽順序的“雙抽簽”程序進行。
㈣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衛生類崗位
⑴只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衛生公共基礎知識+衛生專業知識+筆試加分)/2;
⑵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綜合成績=[(衛生公共基礎知識+衛生專業知識+筆試加分)/2]×40%+面試成績×60%;
2.衛生綜合類崗位
⑴只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衛生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筆試加分)/2;
⑵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綜合成績=[(衛生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筆試加分)/2]×40%+面試成績×60%;
3.普通類崗位
⑴只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筆試加分)∕2
⑵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綜合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筆試加分)∕2]×40%+面試成績×60%;
4.只面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予以計算并公布。
七、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導下,由各縣(市)人社局、州屬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于8月25日以前完成。
㈠確定人選
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或只面試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面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開考計劃數等額確定;只筆試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按開考計劃數等額確定。綜合成績并列(保留兩位小數的綜合成績如相同,視為綜合成績并列)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按衛生專業知識、面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仍然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須進行加試,加試的方式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不得超計劃確定人選。
㈡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縣(市)人社局、州屬各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生到指定的縣(市)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無行業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等規定執行。體檢結果必須有主檢醫師簽署意見,并加蓋醫院印章。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㈢考核
考核可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重點對擬聘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等進行考核。同時要核實擬聘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報考州屬崗位的人員考核工作由州屬各主管部門負責;報考縣級及以下崗位的人員的考核工作由各縣(市)人社局組織實施。
(四)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的空缺的,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可以按照本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遞補,并在向組織人社部門報批時說明以下情況: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況。
各縣(市)人社局、州屬各主管部門應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及時確定擬聘用人員(體檢和考核合格)并報州人社局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實行合并招聘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結束后,要組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順序選崗,確定具體聘用崗位。
八、公示和聘用
㈠確定擬聘用人員
招聘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核情況綜合考試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㈡公示
擬聘用人員將在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 <http://www.ynwsrs.gov.cn>)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報考崗位代碼,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三)聘用
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擬用人員與原單位之間簽訂的用工合同,必須在招聘單位考核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自行解除。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將相關材料報州人社局審批,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招聘單位憑州人社局下達的聘用通知辦理相關手續。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工作原則于8月31日前完成,情況特殊的最遲不得超過9月底。
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其中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它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規定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
㈠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所有報名人員登陸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面,故考生一旦開始報名即需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相關處罰條款予以處理。
㈡對違反考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㈢對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州人社局將做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通報全州,同時取消該單位或部門3年內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
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監督
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及時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現將州紀委監察局和各縣(市)紀委監察局舉報電話公布如下:
州紀委監察局:0876-2123313
文山市:0876-2127335 硯山縣:0876-3122027
西疇縣:0876-7622306 麻栗坡:0876-6627971
馬關縣:0876-7122342 丘北縣:0876-4669010
廣南縣:0876-5155069 富寧縣:0876-6128203
十一、鄭重提示
㈠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正式報名前,招聘計劃可能會有細微調整,請各位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名前下載最新的招聘計劃,對照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
㈡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文山政務網(www.ynws.gov.cn <http://www.ynws.gov.cn>),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http://www.ynwsrs.gov.cn>)。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的失誤,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負責。
㈢本次考試州人社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文山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歷年命題專家、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㈣本公告所附所有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十二、咨詢與服務
為切實做好2016年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工作,便于報考文山州崗位的人員咨詢了解招考政策,現將咨詢電話及服務方式公布如下:
㈠招考政策咨詢
衛生類:文山州衛生局:0876-2195746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硯山縣人社局:0876-3131051
西疇縣人社局:0876-7626198
麻栗坡縣人社局:0876-6622525
馬關縣人社局:0876-7122852
丘北縣人社局:0876-4126084
廣南縣人社局:0876-5153454
富寧縣人社局:0876-6126454
文山州人社局:0876-2122123
㈡考試報名咨詢
文山州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0876-2129133、2130871、2135193。
㈢學歷認證
地址:昆明市學府路2號。云南省教育廳一樓:云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電話:0871-65156862、65151087
文山州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相關公告、通知及信息,將通過文山政務網(www.ynws.gov.cn <http://www.ynwsrs.gov.cn/2008年/2008年公務員招考/普通公務員招考工作/報名期間相關材料/www.ynws.gov.cn>)和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 <http://www.ynwsrs.gov.cn/>)面向社會發布。報考文山州2016年各級事業單位崗位的人員,請及時關注瀏覽上述網站。
以下資訊請至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 <http://www.ynwsrs.gov.cn/>)查詢:
正式報名前,招聘計劃可能會有細微調整,請各位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名前下載最新的招聘計劃,對照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
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