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西桂林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2012〕80號)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工作。全市共678個職位計劃招聘83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間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寬年齡的崗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書面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面試。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環節進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2016年度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和報名表,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可登陸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桂林市人事考試網報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報名時身份信息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一致。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5月16日8:00—5月24日15:30
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網站并網上填寫《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文件,大小為30kb以下,照片上傳后招聘單位才能審核資格條件)。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按照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方式進入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公告》的規定和《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在報名當日起2日內,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考申請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名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但5月24日15:30分以后,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認真核對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條件和招聘職位計劃表中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認真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報名時在網上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單位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資格審查單位應說明原因。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上資格審查不嚴,造成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而被取消面試資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承擔責任。
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5月16日8:00—5月26日18:00
(三)網上繳費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桂價費字〔2010〕269號)規定,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須繳筆試費,筆試公共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兩科,考試費每科50元,報考人員繳費共100元。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5月16日8:00—5月27日18:00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原件、成功繳費訂單號、報名序號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8日(國家法定假日不辦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地址:桂林市疊彩路8號大院7號樓2樓,咨詢電話:0773-2815807,傳真:0773-2825325)領取繳費發票(不領取也可參加考試),過期不予辦理。
(四)開考比例
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對報考職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確因需要補缺的職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12:00前,出具書面意見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決定是否開考。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職位且已繳費成功的人員,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開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16年6月1日15時前發布)后,于2016年6月1日15:00—6月3日12:00期間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其他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必須于6月3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選擇或不符合報考其他職位的報考人員,由桂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于6月6日按照報考人員原支付賬號通過網上銀行系統退還考試費。
(五)打印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時間及方法【準考證打印】
1.打印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時間:2016年6月27日10:00—7月18日15:00
2.已繳筆試費的報考人員,自行從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桂林市人事考試網上打印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使用激光打印機或噴墨打印機(A4紙)打印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嚴禁使用針式打印機打印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上必須打印出(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照片,自貼照片無效。報考人員按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筆試科目及時間
(一)筆試科目
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設置筆試環節,應聘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的報考人員,均要參加公共科目的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兩科,2個科目均為客觀性試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滿分各為100分,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考試期間報考人員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范圍包括哲學基本原理、時事政治、職業道德、法律知識、歷史知識、行政管理知識、公文寫作、經濟知識和科技常識等內容。
《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范圍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內容。
(二)公共科目筆試時間
2016年7月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綜合能力測試》
(三)筆試地點
詳見《筆試準考證》。
(四)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可登陸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桂林市人事考試網查詢。
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時間:2016年7月11日10:00起
五、加分
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給予加分,分值為3分。加分分值記入報考人員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六、面試
(一)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及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經同意筆試開考比例不足1:3的職位除外)。報考市直單位、象山區、秀峰區、疊彩區、七星區所屬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必須達到90分方可進入面試程序;報考工勤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必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面試程序。報考縣區(含靈川縣、全州縣、興安縣、永福縣、陽朔縣、灌陽縣、龍勝縣、資源縣、平樂縣、荔浦縣、恭城縣、臨桂區、雁山區)所屬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必須達到80分方可進入面試程序;報考工勤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面試程序。特殊崗位需要調整入圍分數線的,應在2016年7月13日上午12:00以前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名單公布時間:2016年7月14日16:00時前。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7月16日—7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面試資格審查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報考縣區職位的報考人員面試資格審查由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報考市直單位職位的報考人員面試資格審查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具體面試資格審查安排詳見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面試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網上打印《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報考人員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所列的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報考人員,須主動向面試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等)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凡報考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和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職位所必須的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凡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未通過資格審查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由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可傳真)。招聘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組織面試。
(二)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桂林市人事考試網站上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發布公共面試公告的時間:2016年7月28日15:00以前。
(三)繳面試費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自行網上繳面試費、網上打印面試通知書,并按規定時間要求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繳納面試費50元。未能按時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網上繳納面試費時間:2016年7月28日15:00—8月5日16:00。
(四)面試形式、時間、地點
面試形式分為公共面試、專業面試兩種形式。每個職位只采取其中一種面試形式,具體面試形式詳見《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
公共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
公共面試時間:2016年8月6日、7日。
網上打印公共面試通知書時間:2016年8月1日10:00—8月7日16:00。
專業面試形式詳見《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專業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的組織管理
面試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制定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報考人員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抽取。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按抽簽序號進入考場面試,考官逐一獨立給予評分。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職位個人報名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七)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一)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合格成績(含加分)+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同一職位招聘數內出現兩人以上總分并列時,以面試合格成績高分者進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時出現面試合格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分者進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應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2人以上組成。
(三)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四)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結果,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桂林市人事考試網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同一職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八、體檢
(一)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應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詳見體檢公告。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符合當日復檢的項目安排當日復檢;符合當場復檢的項目,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確定復檢醫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第七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如無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聘用手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誠信檔案管理
(一)發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放棄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二)發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三)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四)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在聘用考察時參考。
(五)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十一、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五)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核對。報考人員本人所學專業,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中沒有列入的,報名時可以選擇與所列專業相近(所學專業主要課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職位報考,是否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與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核準。
2.本次考試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個別不法分子通過網站、電話、手機短信或QQ向報考人員兜售所謂的2016年度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的“筆試真題及答案”以及對《考試大綱》的各種解讀,均與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因資格審查需要在報名當日起2日內才能完成,故在報名期限最后2天(5月23日-24日15:30)報名的報考人員,一是可能會面臨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錯失改報其他職位的機會,二是后期報名人數過于集中,容易造成報名系統網絡擁堵,導致無法報名。因此,請報考人員自行評估風險,及時進行報名,以免延誤改報時機。在報名期限最后2天報名的報考人員,如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不能改報其他職位或無法報名的,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在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請查閱《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資格審查單位電話。
本《公告》解釋電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0773—2866296
相關網站: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網www.glrcw.com
桂林市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GUILIN/index.htm
附件:
1、《桂林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
2、《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