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泰安技師學院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泰安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或其他資格條件,詳細情況見《泰安技師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5年 5月 13 日以后出生);
有工作單位的和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5月13日 9:00-5月16日16:00
報名網址:泰安人事考試中心(http://taks.tars.gov.cn)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修改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修改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報名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2. 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8: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3. 網上查詢繳費
查詢繳費時間:2016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含享受減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6年5月25日14:00—5月29日9:0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泰安技師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繳費成功人員(不含享受減免考務費的人員)在2016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期間也可打印《泰安技師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市政中心A5053房間)辦理減免手續。其中,殘疾人報考應聘人員,提交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等。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殘疾人報考應聘人員,確因特殊原因不能現場提供減免考務費相關證件資料的,可在網上報名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5月 17 日上午11:30前,聯系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電話6991182),通過其他形式提供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審核。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予以公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向招聘單位提交《泰安技師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崗位不要求學位證書除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5月13日前取得(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能正常畢業,持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2016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招聘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應根據具體要求提供相應的執(職)業資格證書。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的,查實后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專業理論知識。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筆試時間:2016年5月29日上午 9:00—11:00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考務費為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按貧困生、省優秀畢業生等順序確定人選。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醫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一般不低于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泰安技師學院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監督咨詢電話:0538-6915015、699118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8-8298459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