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宜春市事業單位招聘720人公告
2016年宜春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和《宜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經宜春市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宜春市市直、袁州區、樟樹市、靖安縣、奉新縣、高安市、上高縣、銅鼓縣、萬載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2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公開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公開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公開招聘單位、公開招聘職位及資格條件
1、公開招聘對象為符合條件的2016年7月底及以前畢業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生。
2、部分招聘職位限制戶籍的是指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為職位設置所要求的戶籍。
3、公開招聘單位職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宜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至附件2。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6年6月2日8:30至2016年6月7日17:30;繳費時間:2016年6月2日8:30至2016年6月8日17:30;
公布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職位時間:2016年6月10日9:30
因職位被取消的考生網上改報時間:2016年6月11日8:30至17:30;考生網上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6年6月20日8:30開始。
(二)報名方式: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宜春市人事考試網(http://0795.jxpta.com)。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須在網上繳納考試筆試費用后方能確定報名有效。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定向生、免費師范生;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在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4、現役軍人。
本次報考實行誠信報考制度,網上報名時只進行電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審核,不進行資格審查,筆試后將對入闈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公布的公開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參照《江西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附件3),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考生專業應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目錄中沒有的專業,符合職位需求及專業分類原則的,可撥打本次考試咨詢電話,由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資格審查:筆試結束后,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入闈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不需要面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對象,直接進入體檢、政審環節。需要面試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需要面試的考生因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補。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考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的、或弄虛作假的、或提供虛假證明的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作弊、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生聘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等不誠信行為的,記入考生誠信檔案、通報其所在單位,三年內不得參加市、縣、鄉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對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如報考者提供不準確聯系方式造成無法聯系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后果由報考者自己承擔。
四、筆試和面試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衛計部門的醫學類職位采取只進行筆試不進行面試的形式;其他職位采取筆試+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或試講)的形式。筆試和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或試講)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公開招聘實行全過程監督。報考人數與擬公開招聘名額之比3:1以上(含等額)方能進行筆試。對報考人數不足的職位,取消該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進行網上改報。
實行專業測試(試講)的,按公開招聘職位與面試人數1: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專業測試(試講);實行結構化面試的,公開招聘職位數為4個及以下的,按公開招聘職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公開招聘職位數為5個的,面試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2人確定;公開招聘職位數為6個及以上的,按公開招聘職位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確定入闈結構化面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6月下旬或7月初,具體時間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衛計部門醫學類職位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分值各為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其他職位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應用文寫作兩個科目,分值為100分,合為一張試卷,其中:綜合基礎知識60分,應用文寫作40分。綜合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時事、法律基礎知識、經濟管理、科技常識和人文地理等;專業知識的主要內容為公開招聘職位相關的專業基礎知識。
本次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觀題、客觀題搭配。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須攜帶橡皮擦、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不得攜帶計算器。筆試后按照有關規定,所有考生試卷將做雷同試卷分析,凡是雷同試卷一律取消筆試成績。
(二)面試(專業測試或試講)
1、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專業測試(試講)采用百分制,專業測試(試講)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三)計分方法
衛計部門醫學類職位按筆試分值比例計算總分;實行結構化面試職位筆試占50%,面試占50%;實行專業測試(試講)的職位筆試占40%,專業測試(試講)占60%。
五、體檢、考核和公示
(一)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公開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對象,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或試講)成績須達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的對象。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者,衛計部門醫學類職位,按筆試專業知識科目分數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其他職位按面試(專業測試或試講)分數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合格后,由市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核。
(三)進入體檢程序的考生出現自動放棄體檢的,其公開招聘職位可依考試分數遞補一次。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動放棄的,其公開招聘職位不予遞補。
(四)在考試主管機關指定的衛生機構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核由招聘單位參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和相關程序負責組織,主管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方面情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額,不予遞補。
(六)對擬聘用人選在適當范圍進行7個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縣(市)及鄉鎮崗位,正式辦理聘用手續后,5年內不得調離。
七、其他事項
(一)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攜帶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注冊證)書等,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復印件。
2、屬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持本單位開具的蓋有行政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3、用人單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其他材料。
(二)宜春人事考試網(http://0795.jxpta.com)及宜春人才人事網(www.ycrcrs.com
(三)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贛發改收費字[2011]2672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筆試費用(兩個科目,每人共100元,網上繳納)。
(四)咨詢電話:12333(宜春市各縣市),0795-12333(宜春市外),監督電話:0795-3272598。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宜春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筆試+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或試講職位)》
2、《2016年宜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醫療衛生只進行筆試或加測試講職位)》
3、《江西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