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南昌市事業單位招聘585人公告
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公正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昌市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促進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條件的2016年9月底及以前畢業的,且同時取得崗位所需畢業(學位)證書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生。
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的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對象為非在職研究生的,也須2016年9月底及以前研究生畢業。
符合崗位其它條件,學歷層次高于崗位要求學歷的,均可報名。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此次共有585個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遵守各項紀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工作經歷。三年及以上工作(本專業工作)經歷,指2013年及以前畢業從事工作(本專業工作)二周年及以上;五年及以上工作(本專業工作)經歷,指2011年及以前畢業從事工作(本專業工作)四周年及以上;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5月9日。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年滿18周歲,指1998年5月9日(含)前出生;25周歲以下指1990年5月9日(含)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5年5月9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0年5月9日(含)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依據本實施方案制定,于5月9日在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nc.gov.cn)、南昌市人事考試網(http://0791.jxpta.com)網站上發布。其它后續公告在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nc.gov.cn)上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16日上午9:00至5月25日下午16:00,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初審通過后至5月27日17:00。考生可從南昌市人事考試網(http://0791.jxpta.com)進入報名系統。每位考生僅限報一個職位。繳費人數為崗位最終報考人數。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南昌市事業單位的處理。
因繳費人數為崗位最終報名人數,故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崗位的報考人員應繳納筆試費用,如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8:1,則返還筆試費。
報名流程詳見《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考生須知》(附件2)
5月27日繳費結束,未達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崗位將于5月31日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予以公布,已報此類崗位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重新參加其它崗位的補報名。
2、資格初審
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報名人員資格由縣(區)負責審核;市屬事業單位報名人員資格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專業按大類設置的,考生應參照《江西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目錄》(附件3)確定是否符合專業條件;專業按具體專業設置的,考生專業應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相似相近專業不可。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要達到崗位要求,且該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相符。
(三)筆試
筆試時間:6月25日。打印準考證時間:待定。
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開考,達不到這一開考比例要求的,經研究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到3:1。其中,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的崗位 (不包括僅要求碩士崗位),原則上不參加筆試,按申報的崗位直接進入面試,開考比例為2:1,若比例超過8:1(含)時則要進行筆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參與。
1、公共科目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涵蓋政治理論與政策常識、哲學常識、法律常識、公文常識、綜合寫作管理、經濟、人文科技、道德建設等常識,以及國情省況、時政熱點。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時限90分鐘。
2、專業科目考試。考試科目見附件1。
(四)資格復審
縣(區)人社局負責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報名人員資格復審,市人社局及主管部門負責市屬事業單位報名人員資格復審,包括依據筆試成績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及資格復審。市直、縣(區)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分別詳見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各縣區網上公告。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加權后的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為5:1(含需筆試的碩士、研究生崗位)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經調整為3:1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入闈人員名次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因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自動放棄(包括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等原因產生的缺額,可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經遞補,該崗位面試入闈人員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的,招聘2人以上的,則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招聘1人的崗位不取消計劃,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均可參加面試。
幼兒教師崗位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數達到8:1的,則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五)確定面試人員
以縣區為單位,在規定時間將《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考生一覽表》(附件4,根據報考崗位不同分頁填寫),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六)面試
面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分為結構化面試、專業面試,各崗位面試方式詳見職位表。
面試后,因考生放棄、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缺額均不予遞補。
(七)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分為以下2種:
1、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者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專業科目考試、面試的,其總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30%+專業科目考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2、招聘崗位要求只參加面試的,其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的崗位,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數的比例超過8:1(含)時則要進行筆試,筆試兩科成績各占50%。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面試時實到參加面試人員(不含違紀零分、面試零分人員)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分兩種情形:如實到參加面試人員只有1人,則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面試小組參加同題本面試人員平均分;如實到參加面試人員2人以上,其中總成績排名該崗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面試小組參加同題本面試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所在面試小組參加同題本面試人員達到5人及以上的,計算平均分時,應分別去掉1個最高、最低分。同題本面試人員僅為1人的,則入闈體檢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
筆試或面試缺考,包括筆試只考一科考生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八)體檢、考核
市直單位體檢、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縣區事業單位由縣區人社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進行。體檢考核公告市直、縣(區)崗位分別在市人社局、縣(區)網上公布。
體檢人員名單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以各擬聘用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專業科目考試成績高者優先。碩士、研究生崗位如遇名次并列的,進行了筆試的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未進行筆試的崗位則加試最終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九)公示、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1、市直主管部門擬定聘用請示,后附《南昌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冊》(附件5),連同《南昌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6)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上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下達聘用批復。
2、各縣區人社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各縣區網上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縣區人社局擬定聘用請示,后附《南昌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冊》,連同《南昌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報市人社局審批后,憑市人社局下達的批復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公示未通過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考試收費
按照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收費標準,筆試費用為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面試費用為每人30元。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網上繳費后,在規定時間內退費。此類人員于6月14日工作時間提供以下材料給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的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六、有關事項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公開招聘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協調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二)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三)公開招聘設立咨詢電話,應聘人員在招聘中遇到具體問題,請及時與用人單位、市人社局聯系。
1、政策咨詢電話:報考縣區屬單位請與縣區各用人單位聯系,報考市屬單位請與市直各用人單位、市人社局聯系。
各用人單位電話詳見職位表、83880312(市人社局);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12333-轉市本級、86170357。
(四)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83986840。
以上電話請于工作時間內撥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節假日除外)。
(五)本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3.江西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
附件4.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考生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