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十堰市茅箭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 、《十堰市茅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茅政辦發[2011]96號),結合我區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十堰市茅箭區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0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見《2016年十堰市茅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及交費。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5月18日15:00至6月1日17:00期間登錄十堰市茅箭新聞網(www.symaojian.gov.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網上交納報名費100元/人。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改報。報名、交費并確認的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1:3的崗位予以減少或取消,2016年6月3日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6年6月6日8:30至12:00到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選擇已達到開考比例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現場改報。崗位被取消但不愿改報的考生退還已交報名費。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于2016年6月9日至筆試前,登錄十堰市茅箭新聞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聯系。聯系電話:0719-8791332。
(四)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考,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2016年6月中上旬,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間為150分鐘。
(二)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70%,作文,占30%。筆試滿分為100分。
(三)政策性規定加分:
1、根據鄂人[2006]16號文件規定,對‘三支一扶’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請符合報考及以上條件的應聘人員,持原招錄時的報到證、服務合同、服務協議、服務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本人年度考核表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見附件3)于6月1日17:00前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辦理筆試加分手續,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2、根據十政辦發[2013]176號文件精神,兩個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的十堰城區社區網格員在筆試成績分數基礎上加5分計算總分。請符合報考及以上條件的應聘人員提供近兩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網格員報考優惠申請表》(見附件4)于6月1日17:00前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辦理筆試加分手續,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3、已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原“三支一扶”人員和十堰城區社區網格員,如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再重復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加分優惠政策。
4、同時符合“三支一扶”和網格員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四)考生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
(五)筆試結束后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查詢成績。
五、資格審查
根據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資格審查對象)。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時,應提供下列資料:《報名登記表》1份(須網上報名后打印)、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其中:2016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的需提供學生證、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由畢業院校出具能按期畢業的證明)。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經資格審查,若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面試人數未達到1:3面試比例的,則應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六、面試
(一)根據筆試成績和資格審查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面試對象)。參加面試的考生應繳納面試費50元。
(二)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中幼師崗位采取說課和才藝表演方式。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應具備的綜合素質、綜合能力。
(三)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考生參加面試時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
七、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費用由受檢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2010]19號,2013年修訂)的規定進行。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復檢醫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八、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同等條件下,大學生村官、復員軍人優先。擬聘用人員通過十堰市茅箭新聞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與新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取得相應畢業證),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九、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應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上下載打印《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經本人簽名確認,資格審查時提交給資格審查單位。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三)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應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
(四)對偽造相關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人員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次招聘的具體時間安排如有變動,將提前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發布通知,屆時以通知為準。
十、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此次考試所有考務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聞網(www.symaojian.gov.cn)發布。
咨詢電話:
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 0719-8791332
附件:1、《2016年十堰市茅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2、《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3、《“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
4、《網格員報考優惠申請表》
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