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西南寧市興寧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36人公告
為了進一步充實我城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 〔2015〕37號)和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16年我城區擬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一批基層醫療 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5.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6.具備2016年興寧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實行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現場領取準考證。每人限報1個崗位,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招聘崗位有年齡要求的以2016年7月4 日為計算基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16年7月4日(如:35歲及以下,為1980年7月4日以后出生)。 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一)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及《報名登記表》(可在網上下載,網址 (http://www.nnxn.gov.cn/rsldshbzj/)一式兩份到現場進行報名。報考者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可靠,機關、事業 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在《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報考者填寫信息資料虛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考試成績。
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每日8:30-12:00,15:30-18:00)。
報名地點:興東路興寧區機關辦公區3號門辦公樓一樓。
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 (2016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證件照3張。
(二)現場資格審查
依據本簡章規定的崗位招聘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在2日內提出是否通過報考的意見。對不符合報考的簡要說明理由,并及時反饋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資料和改報其它崗位。
(三)改報崗位
1.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限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招考崗位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對確定不開考的崗位,及時通知報考者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3.改報崗位時間:2016年7月8日(8:30-12:00,15:30-18:00)。
(四)準考證領取及時間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2016年7月14日—15日領取準考證。領取地點:興寧區機關辦公樓13樓1311辦公室。
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衛生、會計相關專業知識,科目的分值為100分。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報考人員可到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興寧區機關辦公樓13樓1311辦公室)查詢。
2.對報考城區各鎮衛生院崗位的人員,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的,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且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
①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②通過國家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
③通過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人員;
④通過國家衛生、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職稱及以上的人員。
3.對報考朝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師崗位,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且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
(二)面試
開展筆試的招聘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開展筆試的崗位,所有符合條件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三)考試總成績
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作為最后總成績。
五、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 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考察小組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 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依次遞補下一名考生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結束后,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人員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經人事部門批準后進行復檢。原則上,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招聘程序確定擬聘人員后,在興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的內容對照擬聘崗位的招聘條件,公布擬聘人員 相關信息及招聘工作監督電話等。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進行復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 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八、嚴肅紀律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16年南寧市興寧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2016年南寧市興寧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