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長春南關區殘聯公益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印發<2013年新增公益崗位配備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3]328號)和吉林省人社廳、吉林省殘聯 《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殘疾人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4]45號)及長殘聯發[2015]2號《關于開發殘疾人公益性崗位的通 知》要求,區就業局和殘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南關區殘聯關于開發殘疾人公益崗位實施方案》,現將南關區殘疾人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數量
殘疾人公益崗位招聘42名,具體崗位設置計劃如下:
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 8個
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21個
鄉、鎮殘疾人專職委員1個
社區康復站管理員12個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南關區非農業戶籍,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符合且能勝任崗位就業條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年齡在18歲-45歲之間、殘疾等級在三級以下肢體、聽力、視力且行動較為方便的殘疾人。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殘疾人事業,具有敬業和奉獻精神。
3、已享受其他就業優惠政策兩年以上者(零就業家庭除外),不在招聘范圍內。
三、招聘工作具體安排
(一)報名時間:2016年5月30日-6月10日(周六、周日休息)
考試時間: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上崗時間:2016年7月1日起
(二)報名辦法
符合條件人員持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3張到南關人力資源市場(大馬路與四道街交匯)報名。
四、招聘方式
殘疾人公益性崗位由區就業服務局和區殘聯共同組織招聘。聘用人員崗位補貼由區就業專項資金和區殘疾人保障基金各按50%比例出資,社會保險補貼由就業專項資金支出。
五、相關待遇和管理
殘疾人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與區就業局簽訂用工協議,協議簽訂方式為一年一簽,期滿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協議,協議期滿三年自然終止。殘疾人公益性崗 位由各街鄉、社區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考核考勤制度,業務由殘聯部門指導。聘用人員違反相關規定、工作紀律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適應工作的,即行終止協議。
殘疾人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補貼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并享受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補貼。
長春市南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春市南關區殘疾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