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遼寧本溪市事業單位引進85名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全面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決定面向高校引進85名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以及“985”院校本科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引進對象。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以及“985”院校本科生。
(二)資格條件。報名人員必須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本溪市機關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本人發〔2016〕16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以下資格:
1.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崗位設置的專業及相關要求(見《2016年本溪市引進人才計劃表》);
4.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單位的其它要求。
二、人員管理
凡通過人才引進方式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同時,需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服務期合同,服務期滿后表現優秀的縣(區)人員,可優先向市級事業單位流動。
三、相關待遇
(一)新引進人才享受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的各項待遇。
(二)新引進的博士層次人才,給予20萬元購房補助(或安家補助),并連續3年享受每月2000元人才專項資金資助;新引進的碩士層次人才,給予10萬元購房補助(或安家補助),并連續3年享受每月1000元人才專項資金資助;新引進的國家“985工程” 院校(不含獨立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給予5萬元購房補助(或安家補助)。上述人員按照《關于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教財〔2015〕7號)規定辦理助學貸款的優秀貧困畢業生,其助學貸款及利息給予全額補貼。
(三)引進人員違反服務期合同(除不可抗拒力),應解除其與用人單位的人事關系,并退還已享受的購房補助、人才專項資金資助和助學貸款及利息補貼等相關費用。
四、程序及方法
(一)職位查詢
此次人才引進的具體人數、職位和資格條件等可通過校園網站查詢,對《引進計劃表》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報考人員請直接與各縣、區人社部門聯系。
(二)報名
1.本次引進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考生現場填寫《本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3.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此次引進工作過程中或引進工作結束后可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5.此次人才引進職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6.考生自報名至考試(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考單位、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6年6月30日16:00前。具體時間為: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雙休日和國家法定假日不接待報名。
報名地點:所報考職位相應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提供其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審查,以研究生報考的考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上所需證件均為原件。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試
職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崗位采取面試 考核的方式,無需進行筆試;職位要求本科學歷崗位需采取筆試 面試的方式。
1. 筆試
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應知應會相關知識和能力,筆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職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需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 面試
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報考職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直接參加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引進。面試后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按引進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總成績并列者,可進行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只有面試成績的職位,成績出現并列者需參加復試,復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縣區或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六)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機構及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助抄襲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請考生認真查閱引進計劃職位信息表等。
縣區人社局聯系人及電話:
本溪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李麗穎 聯系電話:024-46855808
桓仁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楊軍政 聯系電話:024-48823882
平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趙茂來 聯系電話:024-42883195
明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徐琳琳 聯系電話:024-44586009
溪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劉志遠 聯系電話:024-45836920
南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于麗娜 聯系電話:024-43839616
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張 穎 聯系電話:024-45858053
2. 《2016年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
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