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湘西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招聘方案
來源:湘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06-24 10:17:00
2016年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為充實和優化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體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州委、州政府《關于加強全州農村教育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州發〔2014〕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核準,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序進行。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2016年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條件
(一)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操守;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三)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其他相關要求;
(五)招聘范圍面向本縣、全州的,報考者現戶籍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前戶籍須符合招聘范圍要求,戶籍認定時間以2016年6月 24日前為準;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8年7月9日至1980年7月9日期間出生)。年齡具體要求以《2016年瀘溪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標明的為準;
(七)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不含學校基建管理崗位和中小學會計崗位),其中語文崗位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湘西州教育網、瀘溪縣人民政府網及紙質張貼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9日—7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瀘溪縣明德小學。
3.報名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戶籍證明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2016年應屆畢業生暫未領取到學歷證和教師資格證的可憑《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師資格認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在進入考核程序之前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在職人員報考須出具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
(3)報名時,須事先對報考人員是否具備教師資格條件和基本要求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專業認定參照《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所學專業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縣教體局會同縣人社局認定。
(三)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由縣教體局和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統一核發準考證。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筆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四)筆試
1.開考比例:每個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應達1:3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州人社局同意,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該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 考試內容:招聘考試采用筆試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本學科知識和綜合知識合卷,總分100分。本學科知識為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占總分的80%。綜合知識為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總分的20%。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3.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筆試準考證于2016年7月15日到瀘溪縣教體局人事股領取。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體檢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同一崗位擬體檢對象末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則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專業知識成績也相同則通過面試確定體檢對象(面試內容為試教等)。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由縣教體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對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則按體檢遞補的辦法依次遞補對象進行體檢和考核。
(七)聘用
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擬聘用對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員為國家正式在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若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對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三年內不得自行提出調動申請。
五、本方案由瀘溪縣教體局、瀘溪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43—4265960(瀘溪縣教體局)
0743—4263875(瀘溪縣人社局)
附件2: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瀘溪縣教育和體育局
瀘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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