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延邊州州直機關和事業單位遴選50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州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州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試行)》有關精神,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2016年州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聘)計劃
2016年州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共計劃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50名,其中,遴選39名,選聘11名。具體遴選(選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二、遴選(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
1.遴選范圍:州內縣市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2.選聘范圍:州內縣市及以下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包含工勤編制人員。
中央及省所屬機關設在州內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的工作人員不在此次遴選(選聘)范圍內。
(二)參加遴選(選聘)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專業技術中級崗位不超過40周歲(197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6.符合公開遴選(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配偶為州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包含工勤編制人員)的,報考年齡可放寬至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其中,超過40周歲的,學歷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新錄用公務員和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試用期和最低服務年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2016年州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至2日上午。具體時間安排為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8月2日上午9:00~11:00。
2.報名地點: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延吉市建工街500號)。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按崗位條件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和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4張近期(6個月內)正面小2寸紅底免冠證明照片和填寫準確完整的《2016年州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登記表須用電子版填寫并用A4紙打印。公務員(參照人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參照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式一份。報考人員配偶為州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需提供配偶所在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及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取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由各遴選(選聘)主管單位依據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改報其他崗位。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現場繳費,報名及考務費95元/人(報名費25元/人、筆試考務費70元/人)。僅報名未經繳費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開遴選(選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開考比例的遴選(選聘)崗位不組織考試,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時間:8月2日下午1:30~4:00,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電話通知考生本人(請在報名時準確填寫聯系電話),未按時改報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其責任自負。
(六)準考證發放
筆試準考證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公開遴選(選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計算考生總成績時,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進行匯總,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共設2個科目,滿分為200分,及格線為110分。其中,綜合管理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和《申論》;醫生、外語、建筑、水利、農學等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和《專業知識測試》。具體崗位劃分詳見附件1、附件2。
筆試統一在延吉市設考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通過延邊黨建網和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法”進行,其中,專業技術崗位需測試相關專業知識。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崗位實踐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遴選(選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崗位實踐人選。如考生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兩項成績均相同,則一同確定為崗位實踐人選。
崗位實踐為期2個月。實踐期間,公開遴選(選聘)單位安排崗位實踐人員進入遴選(選聘)崗位,通過安排專題調研、文字綜合、專業實務等工作,對崗位實踐人員實際工作能力進行檢驗測驗,重點考核了解崗位實踐人員的組織領導、溝通協調、團結協作、業務素養等方面能力。
六、考察
崗位實踐結束后,由公開遴選(選聘)單位根據崗位實踐人員的綜合表現及崗位匹配度等情況研究確定考察人選,并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等情況。
七、公示及辦理相關手續
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確定擬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選聘)資格。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延邊黨建網(www.ybdj.gov.cn)和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lyb.lss.gov.cn)為本次公開遴選(選聘)工作專用網站。
政策咨詢電話:
州委組織部干部一處:2516395
州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處:2879031
州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2879039
附件:
中共延邊州委組織部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