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揭陽惠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08-09 16:50:00
惠來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開展教育、衛生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F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縣教育局、縣衛計局和縣委宣傳部等部門屬下40個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374名,其中教育類崗位152名;衛生類崗位208名(含校醫4名);綜合類崗位1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人數詳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年齡一般要求為18-35周歲(即1981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2日期間出生的)。報考衛生類專業技術崗位具備執業醫師資格或取得醫學影像、檢驗專業技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截至197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的);取得副主任醫師資格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截至197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的)。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ǘ┳袷刂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ㄋ模┚邆鋶徫凰璧奈幕潭取I知識和業務能力;
?。ㄎ澹┻m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徫凰璧钠渌麠l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 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近三年內參加廣東省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違約人員(含2016年參加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列為擬聘公示人員)。
5.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6.現役軍人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正式人員。
7.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8月22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按規定時間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方式。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于2016年8月18日至19日登錄惠來縣人社局網站(www.hlrs.gov.cn)下載《惠來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填寫后按報考單位類別分別將報名表電子郵件發送至惠來縣教育局人事股郵箱15218655168@163.com、惠來縣衛計局人事股郵箱1272339396@qq.com和惠來縣委宣傳部人秘組郵箱hlxc6681035@163.com。
2.現場確認:經網上報名后的考生應于8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報考單位類別分別到現場確認,共設二個點。①衛生事業單位受理地址:惠來縣惠城鎮新興街4號原縣衛生局;②教育事業單位及其它事業單位受理地址:惠來慈云文化廣場內惠來縣青少年宮即惠來賓館斜對面。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間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不經網上報名直接到現場報名者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如不到現場確認的視同自行放棄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到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伲痘輥砜h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上網自行下載雙面打印,并貼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相片2張,1張貼在報名表相片處,另1張背面寫姓名貼在報名表右上角);
?、冢厴I證書(含學歷、學位);
?、郏用裆矸葑C;
④.戶口簿(崗位有要求者提供);
?、荩畬I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崗位有要求者提供);
?、蓿渌嘘P證明材料。
以上證件、證明材料均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待查驗后原件退還應聘人員。
4.報名收費:收費標準參照粵價[2013]223號文規定,這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的報名考務費為每人90元。
5.咨詢電話:惠來縣教育局人事股0663-6692400,惠來縣衛計局人事股0663-6615201,縣委宣傳部人秘組0663668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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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報考同一招聘條件的若干崗位打包為一個崗位組的,報名時只填報崗位組名稱和代碼。在擬聘人員公示前,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在崗位組內擇位。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組)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組)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國有企業在崗人員以及政府雇員、“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報名現場確認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3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2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報名現場確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加分資格審核。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6.招聘崗位設定面向我縣生源,或戶口在惠來縣,或父母(配偶)戶口在惠來縣等戶籍條件的,考生應按實際情況和公告的崗位條件報名。
7. 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考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考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錄在案,2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
8.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準考證》?!稖士甲C》由報考者于2016年9月2日持本人身份證按報考單位類別分別到縣教育局、縣衛計局和縣委宣傳部原現場確認點領取。
六、考試
?。ㄒ唬┕P試
1.筆試科目:
根據按崗設考原則,本次筆試共分三類:
?。?)教育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衛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衛生類)
?。?)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每個科目分別測試從事本類別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4日,各科目考試時間為90分鐘。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3.其它: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ǘ┐_定面試人員名單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組)與面試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含并列分),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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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統一時間進行。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具體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由縣人社局另行通知。
(四)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崗位(組)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組)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再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具體體檢事項由縣人社局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疾觳缓细窕蛘叻艞壠赣玫?,不再遞補考察人選。經考察合格的人選,屬報考崗位組的,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在該崗位組內進行擇位。
九、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縣人社局網站和各招聘單位進行公示,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縣人社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經本次公開招聘聘用的人員,應承諾在用人單位服務5年。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我縣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或公開招聘。
十一、其他事項
1.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社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解釋。
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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