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濱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公告
按照《濱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規定》(濱組通〔2014〕131號)有關要求,經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開展2016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招聘)范圍
(一)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崗位遴選范圍:我市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我市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事業崗位招聘范圍:我市市級及以下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的人員,我市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我市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其中事業單位人員報考的,財政撥款事業編制人員能夠報考財政撥款、財政補貼和經費自理事業崗位,財政補貼事業編制人員只能報考財政補貼和經費自理事業崗位,經費自理事業編制人員只能報考經費自理事業崗位。
中央、省駐濱垂直管理單位中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參加公開遴選(招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其中報考市委各工作部門的應是中共黨員。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區)、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行政村(城市社區),企業以及其它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三)報考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崗位的,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報考事業崗位的,應具有2年以上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其中通過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考事業崗位的,需達到國家規定的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
(四)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五)具有遴選(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職務職級等條件。
(六)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遴選(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等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8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招聘):
(一)未經組織審核同意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四)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聘任)有其它限制性規定的。
(五)尚在新錄用(聘用)人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報考人員應符合《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等文件規定的相關回避要求。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由遴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指導監督。
(一)現場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同意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2016年濱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4)《2016年濱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誠信承諾書》(附件3);(5)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和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其中縣區選調生和科級干部由縣區委組織部、黨群工作部出具);(6)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張;(7)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考的,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8)事業單位人員報考的,需提供《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和編制部門出具的編制性質及在編證明;(9)報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的,需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0)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時間:2016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遴選(招聘)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資格。資格審查結束后,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與遴選(招聘)計劃比例達不到3:1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遴選(招聘)計劃。已報考取消遴選(招聘)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它崗位。
(三)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發放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在濱州市委組織部網站、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一)筆試。筆試內容根據崗位特點分為3類:(1)綜合類崗位,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2)教育類崗位,主要測試教學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等應知應會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3)醫療類崗位,按臨床醫學和中醫兩類分別命題,主要測試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考試情況確定。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數與遴選(招聘)計劃的比例為3:1;達不到3:1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后,因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二)面試。面試根據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專業知識面試等方式進行。根據工作需要可進行崗位業務水平測試(詳見附件1),崗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面試、崗位業務水平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含崗位業務水平測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含崗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占60%,以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含崗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擬確定為考察對象的面試(含崗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采取差額考察方式進行。根據遴選(招聘)計劃和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確定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筆試成績也相同且影響錄用(聘用)的,進行加試。遴選(招聘)計劃1至2名的,差額1名;遴選(招聘)計劃3至5名的,差額2名。
考察對象確定后,在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導下,遴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作風紀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查閱干部檔案,核實有關報考信息是否真實,相關手續是否完備。
(二)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遴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綜合考試考察情況,結合崗位需求,按照遴選(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由遴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由遴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在同崗位其它考察對象中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和崗位要求,確定擬錄用(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招聘)資格。因被取消遴選(招聘)資格或放棄錄用(聘用)資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錄用(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和任職(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其它
考試有關信息在濱州市委組織部網站(www.bzzzb.gov.cn)、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bzhrss.gov.cn)、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bzrsks.gov.cn)公布。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3162280,3183907,3162973,3162948。
關于報考崗位要求、資格條件等相關情況,請咨詢各遴選(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1、2016年濱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崗位一覽表
2、2016年濱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報名登記表
3、2016年濱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誠信承諾書
4、2016年濱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有關問題解答
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