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泰和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解決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工作人員不足的現狀,保障全縣脫貧攻堅工作順利推進,根據泰辦字[2016]106號和第64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文件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擬選調工作人員5名,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泰和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工作人員5名,其中:計財股1人,主要從事財務工作;其它股室4人。
二、選調范圍
泰和縣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有財政全額撥款的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熱心扶貧工作,有較強的責任心,身心健康,有奉獻精神;
2、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3、計財股報考專業要求為會計與審計類(專業目錄按照江西省人社廳贛人社發〔2012〕86號文件執行),報考其余三個崗位的專業不限;
4、歷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工齡較長者提供近三年考核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此次選調:
1、試用期未滿人員;
2、三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構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8月10日——8月11日(星期三、星期四)(工作日上班時間)
地點:泰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縣政府大樓1609室)
2、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實行現場資格初審,由縣人社局負責。
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報名時提供《泰和縣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自行下載)1份。請報考人員仔細對照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2)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提交審查,同時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年度考核等證明。
(3)準備近期照片2張。
3、報名者無需繳納任何考試費用。
4、考試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等。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相應調減選聘人數。
2、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的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入闈比例為1: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闈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如入闈面試人員因放棄等出現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三)考察政審
1、報考人數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的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選調計劃數等額確定考察政審對象(如出現入闈考察政審對象合成的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入闈考察政審),并進行公示。
2、未通過考察政審產生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高至低依次遞補。考察政審工作 由縣人社局和縣扶貧辦共同負責。
(四)公示:
對擬調人員,將在泰和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
(五)辦理調動:
公示結束后,用人單位憑政府抄告單為入選人員辦理調動相關手續。
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