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襄陽市谷城縣城管執法大隊城關中隊招聘公告
根據縣編委《關于設立城管執法大隊城關中隊的通知》(谷編發[2015]26號)要求,按照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政策規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關鎮人民政府決定面向谷城籍符合安置條件
根據縣編委《關于設立城管執法大隊城關中隊的通知》(谷編發[2015]26號)要求,按照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政策規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關鎮人民政府決定面向谷城籍符合安置條件、尚未安置到位的退役士兵或士官公開招聘10名縣城管執法大隊城關中隊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范圍和對象
谷城籍符合安置條件且未進行崗位或貨幣化安置的退役士兵或士官。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10名城管執法工作人員,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知識和能力;
4、具有能堅持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分值各100分,分別按50%和50%的比例折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中共正式黨員優先;政治身份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相同,學歷高者優先。招聘程序如下: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8月5日至8月25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3、報名地點:谷城縣人事培訓考試中心(谷城縣城關鎮康樂路4號),聯系電話:0710-7249332。
4、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入伍批準書、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是中共黨員的需提供黨組織關系證明材料。
5、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記相片3張。
6、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谷城縣城管執法大隊城關中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報名資格。如發現填寫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招聘資格。
7、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8、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到谷城縣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9、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二)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人社局、城關鎮人民政府會同縣民政局(縣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按照招聘的條件對報名應聘人員逐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招聘條件不符的人員,隨即取消其招聘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過資格審查,招聘男性崗位計劃數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2,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招聘女性崗位計劃數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2,若低于1:2,可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達到所有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及以上的可列入面試對象,筆試成績低于平均分,則核減此招聘崗位計劃直至取消。根據鄂價費[2007]18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50元,面試每人每次50元。
(三)筆試。筆試采取封閉命題、閉卷考試、封閉閱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初步定于2016年9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城關鎮人民政府全程參與配合。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基礎文化知識及崗位所需的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等。縣人社局根據報考崗位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其中招聘女性崗位入圍面試人數未達到上述規定比例的,可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達到所有參考面試人員成績平均分及以上的,方計算其總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面試。面試由城關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縣人社局全程監督指導。面試工作實施方案由城關鎮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報縣人社局審批后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能力以及求職動機和儀容儀表等,突出行業和崗位的適應性。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考評成績實行百分制,由評委現場評分。面試結束后,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體檢。筆試、面試結束后,縣人社局、城關鎮人民政府根據筆試、面試兩項成績所占比例折算出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城關鎮人民政府負責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指定的縣級某醫院集中進行體檢。
(六)政審。城關鎮人民政府按事業單位用人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資格審查。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空缺按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五、聘用和管理
(一)城關鎮人民政府按規定的程序,從政審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象,報縣人社局審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正式確定為聘用對象。
(二)辦理聘用手續。招聘(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為三年,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
(三)在規定時限內,未能報到上崗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谷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城關鎮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