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襄陽市棗陽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需要,依照國務院公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及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規定,棗陽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資格條件
見附表1。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公告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未滿;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5、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擇優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4日至8月12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報名地點:棗陽市人事考試院(棗陽市民主路23號、原人事辦公大樓五樓),聯系電話:0710-6311315。
3、報名辦法
(1)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考試報名費50元/科)。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記相片3張。
(3)報名所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如實填寫《棗陽市公開招聘人員應聘登記表》(可下載)。
(5)應聘人員于2016年8月14日上午到棗陽市人事考試院領取準考證,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6)考生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二)筆試
1、筆試由棗陽市人社局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
2、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政治、經濟、管理、歷史、科技等。
3、筆試時間: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由棗陽市人社局、招聘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
2、筆試結束后,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照崗位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3、面試的方式:高中教師采取講課方式進行,其他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值各100分,分別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總成績。
(五)體檢
按總成績和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1:1確定體檢人員,在指定醫院集中進行,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人員。
(六)政審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人員。
五、聘用和管理
1、根據綜合成績排序、體檢和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統一面向社會公示七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取消聘用資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此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2、確定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考生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并按要求參加崗前培訓。2016年8月底前未達到崗位要求條件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不予辦理相關手續,空缺名額可依照上述規定進行遞補。
監督電話:0710-6321460
附:1、棗陽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
棗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