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西梧州市蒙山縣事業單位直接面試招聘公告
為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解決就業困難問題,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 155號)、《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2012]52號)及《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2016年度設區市以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2016]9號)文件精神,經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經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于2016年9月24日以直接面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詳見直接面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五)身體健康;
(六)基本條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并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2.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6年9月22日前到用人單位現場報名(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詳見直接面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備注。
五、招聘方式及報名所需材料
1、招聘方式:經報名 “雙向選擇” 資格審查合格后,由招聘單位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直接面試招聘。
2、報名時所需材料:
(1)報名時必須提交《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工作簡歷、基本情況、教育教學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成績介紹等內容);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2016屆畢業生可憑畢業學校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職位所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等材料。
五、面試
1、面試方式:
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經用人單位與報考人員“雙向選擇”洽談擇優遴選后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達到1:3比例的,則按實際報名“雙向選擇”洽談擇優遴選后的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定于2016年9月24日上午8:30正式開始。
3、面試地點:蒙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面試要求:面試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按面試合格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人選。面試人選為1:1的,則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確定為擬聘人選。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試成績在該考場面試全部結束時當場公布。
5、優先遴選確定面試人員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符合專業要求的應屆高校畢業生;
(2)持有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3)愿意到蒙山縣工作,為蒙山縣各項事業發展作貢獻的;
(4)重點院校的畢業生;
(5)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等優先。
六、考核、體檢、聘用
招聘部門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面試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如因擬考核人選自愿放棄擬聘資格或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確定考核人選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考核人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考核、體檢、聘用工作按照《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2012〕52號)實施。
七、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或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本簡章由蒙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74- 6289411
蒙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