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長春空港經開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公告
為滿足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執法協管員35名。
一、吉林省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
2、熱衷城市管理工作,自愿從事城市管理協管工作,盡職盡責,吃苦耐勞;
3、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政審材料合格;
4、性別男,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5、大專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無明顯生理缺陷,無傳染病,無心臟病等突發性疾病,身高在175cm以上;
7、警校畢業生、退伍軍人適當放寬錄用條件。
二、工作職責
協助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從事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招聘,擇優聘用。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面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管理
采取合同制方式,被錄用人員到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日常管理;
受聘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滿后視本人工作能力及實際需要確定是否續聘。
五、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基本工資2800元+五險一金+職務工資
六、報名程序
報名時間:2016年9月12日至9月1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報名地點: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李老師、馬老師
聯系電話:82158333
攜帶資料:應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及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本人照片(要求為近期6個月內彩色免冠正面證件照小二寸3張)。
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