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日照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公告
根據《山東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魯組發〔2015〕60號)和《關于2016年日照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日組通字〔2016〕22號)精神,現將2016年度日照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遴選范圍
我市區(縣)、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單位在日照市工作的人員)。
報考機關單位的,須具備公務員(含使用行政編制的參照管理單位人員)身份;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須具備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身份;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事業單位(財政撥款、財政補貼)人員可以報考事業單位遴選崗位。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
3、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4、具備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非選調生職位的還應具有與報考單位性質相對應的2年以上縣鄉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9月,按足年足月累計)。
報考選調生職位的應為2015年以前(含2015年)錄用的選調生,現在區(縣)以下機關單位工作,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需經所在單位推薦、區(縣)委組織部審定同意后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未經組織審核同意或推薦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聘)用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6)按照《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應當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事業單位遴選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采取個人自愿、組織審核推薦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9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2、報名地點:各用人單位(詳見附件1)。
3、報名材料
(1)從日照黨建網或日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rzhrss.gov.cn)下載并如實填寫《日照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一式兩份,貼照片。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張。
(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5)《報考誠信承諾書》2份(詳見附件4)。
(6)用人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資格條件審查
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合格的發放《筆試準考證》。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條件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經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
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數與公開遴選職位計劃的比例不低于5:1。對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公開遴選職位,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減;取消職位的,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三、考試
(一)筆試
1、內容: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確定。
2、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25日,地點:日照市。考試時間和考場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的比例一般為3:1。面試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為考察對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開遴選形成競爭的職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面試最低成績。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額方式進行。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與遴選計劃1.5: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考察對象確定后,在市組織人社部門指導下,遴選機關負責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作風紀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查閱干部檔案,核實有關報考信息是否真實,相關手續是否完備。
(二)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遴選機關綜合考試考察情況,結合職位需求,按照遴選職位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市組織人社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由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由遴選機關報經市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在同職位其他考察對象中確定遞補人選。
五、確定人選與公示
考察、體檢結束后,用人單位確定初步人選,經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對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
經公示沒有影響遴選問題的,用人單位根據遴選職位情況,研究確定工作崗位和職務職級,組織人社部門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不能勝任遴選職位的,退回原單位,按照原職務職級安排適當工作。
中共日照市委組織部聯系電話:8781186
日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8866271
遴選崗位資格條件咨詢請與遴選單位直接聯系(遴選單位咨詢電話詳見《2016年度日照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1、2016年度日照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4、報考誠信承諾書
中共日照市委組織部
日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