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黃岡紅安醫療衛生單位招聘公告
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衛生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促進全縣衛生事業跨越發展,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結合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招聘計劃:計劃招聘102名鄉鎮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計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紅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鄉鎮醫療衛生單位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
(一)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二)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三)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
(四)現役軍人;
(五)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六)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考試程序和方法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在紅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鄉鎮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紅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共同組織實施。整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公開監督。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6年9月23日至10月8日,在紅安網(www.redhongan.com)、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arsj.gov.cn)、紅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網(www.haxwjj.com)公告具體招聘方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注:請各位考生注意報名時間節點,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紅安縣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紅安縣城關鎮城南金沙小區 5 號)。
3、報名資料:
①《紅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填寫完整后打印一式二份;
②提交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反兩面);
④近期免冠無修正同底1寸彩色登記照6張;
⑤報考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詳見附件1《紅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鄉鎮醫療衛生單位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⑥報名時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并簽訂誠信承諾書。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涂改證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4、資格初審:資格審查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寫打印的《紅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鄂價費字〔2007〕18號、鄂價費規〔2011〕100號文件)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科。
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在相同類別崗位、相同專業中公開調劑。如沒有調劑的或調劑不成功,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少數急需緊缺專業崗位報考人數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6年10月20日-21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紅安縣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紅安縣城關鎮城南金沙小區 5 號)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供報名材料、繳費、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體檢、考核等程序,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招聘考試工作
此次招聘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考試以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參考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并按照準考證的要求攜帶考試用品,嚴禁將與考試無關物品帶入考點。如出現缺考、違紀情況,其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計算。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實行百分制;《公共知識》占卷面分值的30%,《專業知識》占卷面分值的70%。
①筆試內容:《公共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論知識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的一些基本常識、基本技能等,《專業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報考崗位涉及的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法律法規等。
②筆試時間:2016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③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④筆試成績復查。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申請復查筆試成績,由本人填寫《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并提供身份證和準考證,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專人負責查分并告知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0〕36號)等文件規定。截止2016年9月30日,“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考,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可享受筆試成績加5分,并計入筆試成績折算。即:該類考生筆試成績=筆試卷面分數+5分。“三支一扶”人員中已經通過考試等途徑成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員加分政策優惠。
“三支一扶”大學生報名時須出具“三支一扶”服務期加分證明材料,如果發現填報不實,取消加分獎勵。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突出行業和崗位的適應性。
①面試人員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每一崗位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考生自愿申請可在相同類別、相同專業崗位未入圍面試考生中公開調劑。已確認進入面試和棄權的考生不參與調劑。如沒有調劑的或調劑不成功,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少數急需緊缺專業的崗位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開考比例。
②面試資格確認:進入面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連同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縣紅安縣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進行面試資格確認,并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確認合格者須按規定(鄂價費字〔2007〕18號、鄂價費規〔2011〕100號文件)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科。
報考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確認或資格確認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沒有遞補的,可根據考生申請,從報考其它同類崗位未進入該崗位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已進入面試名單的報考人員不參與調劑);如沒有調劑的或調劑不成功,則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進入面試人員有棄權者需本人確認并出具書面聲明備查,考生在外地提供書面申請有困難的,可以通過短信、傳真、掃描電子檔等手段發送至招聘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證實并記錄在案。
③面試方式:各崗位按照崗位特性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各崗位面試方式將另行公告),面試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
④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考生缺考、違紀等原因,導致有效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該崗位招聘計劃不作調減,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控制線。面試分數達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3、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成績計算均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考生報考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若末位出現2名及以上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名。
4、成績公告
考試成績及招聘相關事宜將在紅安網、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紅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網進行公示,逾期未參加下一輪招聘程序(環節)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四、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
1、體檢。分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如沒有遞補的,則核減該招聘崗位計劃。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復檢申請,經批準后,到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2、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誠信記錄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并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3、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紅安網、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紅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發現并查實有不符合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擬聘資格,不再遞補。
4、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辦理人事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首個聘期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試用期未滿自動離崗的、發現聘前隱瞞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監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紀檢監察部門對報名、筆試、面試等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政策、程序、結果的公開、公平,嚴格工作紀律,規范工作程序,并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客觀公正。
六、違紀違規處理
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方案、公告的要求和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第4號令)和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人事考試有關規定處理。
七、其它事項
紅安網(www.redhongan.com)、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arsj.gov.cn)、紅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網(www.haxwjj.com),為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報名咨詢電話:0713- 5245750 (縣衛計局政工股)
政策咨詢電話:0713-5282432(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
監督舉報電話:0713-5163415(縣衛計局監察室)
附件1:紅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鄉鎮醫療衛生單位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紅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