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青少年事務所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浙江省青少年事務所(以下簡稱:浙江省青少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青少所為共青團浙江省委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單位擔負著“希望工程”品牌工作深化,助學、助困、助醫、助業項目實施,青少年和組織間國內外交流,及開展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綜合素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各類活動等事務性職能。單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188號西樓。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管理崗位(辦公室文秘)人員1名。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該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浙江省青少所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1、學歷。報名時應已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應聘。
2、專業。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系統: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gov.cn)“網上報名”板塊,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系統可通過狀態查詢功能網上查詢審核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9月23日9:00-9月30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5;不到規定比例的,將取消相應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應聘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考試資格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網(www.zjk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考試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1、筆試
時間、地點:2016年10月22日,杭州市內。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科目:《綜合應用能力(A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
面試前一天,對入圍面試人員安排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可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3、面試
面試綜合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所需專業能力。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者不入選。
面試結束后,在單位網站公布考試結果,并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名單(考試總成績并列者,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人選)。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單位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有疑義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單位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紀律和監督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共青團網(www.zjcyl.org,“公告公示”欄);
3、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gov.cn)。
其中,浙江人事考試網為本次招聘信息發布的指定平臺。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5159890(團省委組織部)
五、其他事項
1、應聘者放棄入圍,或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3、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聯系電話:0571-87076633(聯系人:吳老師)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88號西樓(郵編:310012)
附件:浙江省青少所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浙江省青少年事務所
2016年9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