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海東市縣級公立醫院和醫療衛生機構招聘公告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經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海東市縣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招聘范圍
(一)招聘崗位
全市共招聘111個崗位,其中:縣級公立醫院60個(樂都區14個、平安區2個、民和縣15個、互助縣3個、化隆縣19個、循化縣7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51個(樂都區14個、民和縣7個、互助縣10個、化隆縣10個、循化縣10個)。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表《2016年海東市縣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全省范圍。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滿的非本省戶籍退伍士兵)。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每人只限報1個崗位。
二、招聘條件和招聘程序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35周歲及以下。其中:省內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臨聘人員和醫改期間的同工同酬人員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
7.報考醫師崗位未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以及報考護士崗位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考生,須具備參加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具體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和資格條件詳見附表《2016年海東市縣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程序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依次進行。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時限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和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報名、筆試、面試和聘用資格。
網上資格審查和現場資格審查由市、縣(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負責,審查工作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工作責任制。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2日9 時至9月28日24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完成報名工作。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須攜帶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于10月10日至13日到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東市平安區平安大道237號)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逾期未到現場審核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經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
四、筆試考試時間及內容
所有考生需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擬定于2016年10月29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科目內容包括綜合應用能力(占筆試成績的50%)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50%),其中:醫護崗位綜合應用能力為醫療衛生類(分別為:中醫臨床崗位類、西醫臨床崗位類、藥劑崗位類、護理崗位類、醫學技術崗位類和公共衛生管理崗位類),藏醫學崗位測試少數民族語言類相應的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總成績最終將換算為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70%和30%。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筆試單科缺考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招聘崗位數與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將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資格條件中有“藏漢雙語”的崗位,面試前進行“藏漢雙語”測試,測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測試時間和地點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通知。
五、現場資格審查
筆試成績公布后,進入面試人員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無戶口簿的須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準考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其中:省內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臨聘人員和醫改期間的同工同酬人員證明須按附件4統一的格式填寫完整,并到所在單位及衛生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確認)。
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有效,并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完全一致。考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凡不提交或者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崗位按照該崗位的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但只遞補一次。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通知。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其中:醫療衛生類崗位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衛生類公共知識兩部分內容,其他崗位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時間和地點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空缺崗位按照該崗位的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工作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調查核實。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由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它事項
(一)加分條件
1.參加在青“特崗教師”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包括青南計劃)、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僅限鄉及以下學校、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見習崗位人員)、到農村任職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條件。
2.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二)報考要求
1.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比如:考生是鄉鎮衛生院在職在編人員,須由所在醫院及其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開具相關證明)。上述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在2016年9月30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定日期之后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2.“省內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臨聘人員”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全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暫停招聘醫務工作人員的通知》前全省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其中省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崗的臨時聘用人員限定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和規范全省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監管工作的意見》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以及上述文件下發后,由省人社廳或各市州政府審核同意后招聘的醫院臨聘人員。
3.“醫改期間的同工同酬人員”是指全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期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列入改革范圍的公立醫院中通過競聘上崗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編人員。
4.符合報名條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學習且在現場資格審查時不能畢業的考生,不得報考。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戶籍、年齡等的時間認定
符合我省戶籍條件的考生,在本省落戶時間應在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各類服務項目生的服務年限截止到2016年9月22日。
(四)總成績并列處理
如考試總成績有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或專業”成績高低確定。
(五)放棄崗位和崗位遞補處理
招聘中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中因考生放棄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環節只遞補一次。
(六)關于所需專業條件
所需專業條件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高等院校所學的輔修專業,不作為報考崗位的所需專業。
招聘崗位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七)關于學歷證書
所有考生必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提交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八)在考察環節,所有進入考察環節的考生需提供在教育部“學信網”打印的學歷驗證報告一份。
(九)公開招聘期間,請考生隨時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看,詳細了解招聘全過程的有關通知要求。
(十)其它相關要求,按《2016年海東市縣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執行,請考生務必在報名前詳細查看。本公告的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十一)招聘信息如有調整變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后發布的為準。
咨詢電話: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72-8666268 8612947 8689286
海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0972-8613919
附件:1.2016年海東市縣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2016年海東市縣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點此鏈接)
3.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點此鏈接)
4.青海省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臨聘人員和醫改期間的同工同酬人員證明(點此處下載)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