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濟南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更好地為我市“打造四個中心,建設現代泉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現將2016年濟南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含2017年畢業生)不得應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以2016年10月12日為截止日期。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2日9:00-10月14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10月12日11:00-10月15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10月12日11:00-10月15日24:00
報名、繳費網址: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jnhrss.gov.cn)
濟南人事考試網
(www. rsks.jnhrss.gov.cn)
(二)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前多次登錄填報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單位初審。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要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須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四)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及時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名資格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五)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繳費成功人員于2016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0日開考前半個小時,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以及《2016年濟南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2016年10月15日9:00-17:00到濟南人才市場(經十路22399號)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考務費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定向招聘崗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若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比例的,則取消定向招聘計劃,取消的定向招聘計劃調整到相應非定向招聘崗位(即:市信息中心“網站編輯B”定向崗位招聘計劃調整至市信息中心“網站編輯A”崗位;市優撫醫院“護理B”定向崗位招聘計劃調整至市優撫醫院“護理A”崗位;市花卉苗木培育中心“園林B”定向崗位招聘計劃調整至市花卉苗木培育中心“園林A”崗位)。對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
四、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計分。
(一)筆試。筆試根據專業要求不同分為綜合類(A類)、建筑類(B類)、醫學類(C類)和園林類(D類)四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A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建筑類(B類)考試內容為建筑專業基礎知識等;醫學類(C類)考試內容為衛生專業基礎知識等;園林類(D類)考試內容為園林專業基礎知識等。
筆試時間:2016年10月30日(具體事宜詳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規定的進入面試(專業測試)人員比例,依次確定面試(專業測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專業測試)人選確定后,在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面試(專業測試)人選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棄權。
(二)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報考人員,需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供)。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專業測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還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還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還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三)面試(專業測試)。根據崗位特點,面試(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考試和實際操作等多種形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面試(專業測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
面試(專業測試)時間、地點、方法和程序等具體事宜見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公布的面試(專業測試)通知書或網上公告。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列為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面試(專業測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專業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范圍人選,若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面試(專業測試),按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在考察體檢時,對因棄權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額遞補)。
五、考察體檢
考察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體檢要嚴格落實公開招聘回避、保密等紀律規定。
(一)考察。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每組應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二)體檢。體檢應在市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封閉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經查實后給予不予聘用的處理;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代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除特殊情況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因棄權和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人選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權限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濟南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濟南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匯總表
政策咨詢電話:(0531)66605958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1)82568205
附件: 2016年濟南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中共濟南市委組織部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