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遴選公告
為充實配齊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干部隊伍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確保監管實效,經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研究,決定面向恩施州內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行政編)1名;
宣恩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1名。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選調對象為恩施州內各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系統內人員);宣恩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選調對象為恩施州內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其中:宣恩縣鄉鎮公務員必須在鄉鎮服務5年以上。工作經歷時間計算至2016年12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遴選人員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遴選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尚在試用期的人員。
4.曾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處理的。
5.受到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日。
(二)報名方式
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由個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3張1寸登記照到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財務股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遴選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研究決定是否進行公開遴選。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五、體檢和考察
(一)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遴選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本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統一安排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以通知為準,體檢費用由遴選人員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缺額按綜合成績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是否遞補由宣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
六、辦理調動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遴選人員,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
宣恩縣食藥監局0718-5820101 聯系人:葉珍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