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所屬5個事業單位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2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需具備《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所列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
(1)除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外,其余招考崗位年齡條件為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的招考崗位年齡要求如下:一般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或技師職業資格的,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貼彩色證件照),連同身份證、畢業及學位證、職稱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等崗位表中所列條件的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并快遞寄至:廣州市越秀區環市東路331號廣電二期大樓2503房,聯系電話:61228056。
本次招考不接受現場報名,請于規定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寄達。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http://xwcbgdj.gd.gov.cn/)網站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3、報考者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至2016年11月16日,資格條件審查結果將以省人社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網站公告及手機短信的方式告知應聘人員。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貼上本人彩色證件照(報名時的同一張照片),連同個人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
筆試內容根據各崗位要求,包括崗位所需的綜合及行政能力、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11月19日,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http://xwcbgdj.gd.gov.cn/)網站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http://xwcbgdj.gd.gov.cn/)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查看相關網站及手機短信。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三)試講實操
報考新聞出版高級技工學校教師類專業技術崗位(崗位代碼:501-512)的,在面試時需按照相應的崗位專業加考一門設備實操或課程試講科目。
實操試講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四)分數計算
(1)沒有試講實操環節的,按下列公式計算:
總成績=筆試×50%+面試×50%
(2)進行試講實操環節的,按下列公式計算:
總成績=筆試×40%+面試×30%+試講實操×30%
(3)單個科目合格分數線為60,任一科目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錄用。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http://xwcbgdj.gd.gov.cn/)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出現崗位空缺且無人員遞補的情況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報考其它崗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中,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擇優調劑。
十、聯系方式
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人事處020-61228056
附件1: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附件3: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xls
附件4:中職專業目錄.pdf
附件5:技工院校專業目錄.doc
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