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蚌埠懷遠縣農委系統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我縣農委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1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詳見懷遠縣2016年農委系統公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并符合相應招聘職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職位條件中所列年齡均從1月1日開始計算,即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年齡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職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信息在懷遠政府網(本次招聘后續環節所有相關事宜均在中國·懷遠http://www.ahhy.gov.cn/tzgg/網站公布,不另行通知)及相關公共場所向社會公布。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自行下載填寫(簽名須手寫)并打印《懷遠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以代碼區分),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名時間: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3、報名地點:懷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4、考生按照筆試每人每科45元交納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
5、其他事項
①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持《懷遠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到報名處接受資格初審并辦理報名手續。招聘職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填寫的報名表信息必須真實準確。
②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經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③考生報名時本人必須到場進行電子攝像。
④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以代碼區分),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職位招錄計劃。減少招聘計劃數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職位;取消招聘職位的報考人員,可在11月16日到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職位(若放棄報考,需要辦理退費的人員請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8:30-11:00到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申請辦理退費)。
⑤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對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申請加分須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到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404室)申報加分事宜。
“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懷遠人事人才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參加全省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全省統考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
⑥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1:00) 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收費票據到縣人社局領取《準考證》。
每位考生應正確填寫個人手機號碼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機等通訊工具的暢通。
(二)考試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2、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
3、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5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因筆試成績未達最低規定分數線而不足規定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參加面試;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
5、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費每人80元(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面試時收取。
6、成績合成: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為考生總成績。
7、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列入參加考核、體檢人員名單。
(三)體檢、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同一職位代碼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績相同,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2、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復檢(現場復查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3、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凡因弄虛作假或與報名資格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分職位(以代碼區分)根據考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僅限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四)公示和審批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一周。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員待遇及管理
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領導與監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縣設立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指導。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規定回避。
六、其他相關事宜
本《公告》由懷遠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52-8858003(懷遠縣人社局辦公室)
0552-8858020(懷遠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監督舉報電話:0552-8858008(懷遠縣人社局紀檢組)
0552—8212533(懷遠縣農委紀檢組)
特此公告。
懷遠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