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廣州花都區定向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公告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委組織部有關文件精神,我區配備黨建工作指導員22名,現缺額3名。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充實街、鎮黨務工作人員力量,更好實現大學生村官有序分流,根據工作需要,我區擬定向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3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考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我區在崗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1.花都區在崗大學生村官;
2.中共正式黨員;
3.大專及以上學歷;
4.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性強、作風正,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熱愛黨建工作,有獨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組織能力;
5.遵紀守法,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違法違紀行為;
6.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7.身體健康。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檢查,或有犯罪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為:根據招聘所需資格條件,由報考者自愿報考。經筆試、面試、政審和體檢合格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占50%、面試占50%。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6日 - 2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 30~17:00),聯系電話:36899072。
2、報名地點:各街、鎮組織人事辦(科)。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報名者填寫《花都區定向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可在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huadu.gov.cn)下載或到報名點領取),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存檔備查。
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有關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二)資格審查
1、由各街、鎮組織人事辦(科)受理應聘人員報名,并初審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經區委組織部復審后,符合報考資格人員名單于2016年11月4日前在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11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 30~17:30)。地點:各街、鎮組織人事辦(科)。
(三)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黨務工作基本常識、文字表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等。
2、筆試內容: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黨的十八大精神、時事政治、黨的方針和政策、公文寫作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3、筆試時間:2016年11月11日下午,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考生的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16年11月中旬在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四)面試
1、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舉止儀表及與應聘崗位相匹配性等。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分別確定擬招聘人選考察對象。
2、組織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招考考生中依次遞補。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考《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規定程序在招考考生中依次遞補。
(七)聘用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5個工作日。
黨建工作指導員由區委組織部統籌安排上崗,并按照相關法規簽訂勞動合同,從事黨建工作。
一年內如有黨建工作指導員職位空缺,經區委組織部研究可在參加黨建工作指導員考試且未聘用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規定程序依次遞補。
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組織部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