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肅蘭州皋蘭縣鄉鎮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近年來,我縣鄉鎮工作人員緊缺,為及時補充人員,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考試招聘從事鄉鎮輔助性工作人員,現結合我縣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實際崗位需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從事鄉鎮輔助性工作人員30名,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25名,復轉軍人5名。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自愿從事鄉鎮基層崗位工作。
(二)限皋蘭縣戶籍,男性,年齡30歲及以下的公民。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能服從組織分配;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復轉軍人無學歷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記錄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參加邪教組織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所招聘職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時間安排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2、報名地點:皋蘭縣人社局一樓服務大廳現場報名。
3、資格審查:應聘者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復轉軍人除以上證件外需攜帶復員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張到現場登記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承諾。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招聘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 8日,在皋蘭縣人社局一樓服務大廳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二)筆試
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皋蘭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采用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招聘總成績的60%。
(三)面試
面試人選按1:3比例從筆試成績中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并進行公示。面試總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招聘總成績的40%。面試時間以通知為準。面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四)體檢與政審。按照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政審人員。體檢按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體檢、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發榜的形式,對每一環節招聘情況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于公示期內沒有被投訴舉報的,試用期滿后由勞務派遣公司按照有關程序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派遣協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半年,在試用期內能勝任工作的,正式聘用為從事鄉鎮輔助性工作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的,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四、工資待遇
(一)招聘工作人員實行級別管理,試用期為半年,工資2000元/月,半年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扣除個人承擔的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后工資為2520元/月。
(二)新聘用人員執行試用期工資。
(三)新聘用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照年工資總額繳納職工養老、職工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五、工作紀律與監督
嚴格執行招聘工作紀律,加強考風考紀的督察,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六、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從事鄉鎮輔助性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二)準考證是應聘人員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必備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三)本方案由縣招聘從事鄉鎮輔助性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各個環節的通知將在皋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查閱。
咨詢電話:0931-5724108
皋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