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寧波工程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10-27 20:26:34
寧波工程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工程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工程學院是由教育部批準設立、寧波市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創建于1983年,是原聯邦德國最早援建我國的四所應用型高校之一,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首批61所實施院校之一,全國應用技術大學聯盟的重要成員和長三角地區應用型本科高校聯盟理事會主席單位。學校占地面積1900畝,建有翠柏校區、風華校區和杭州灣校區三個校區,下設10個二級學院,現有教職工1176人,全日制本科學生13242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含試講或專業技能測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
注:以上戶籍、學歷學位、職稱、執(職)業資格、黨員證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工作經歷從畢業后從事相關工作開始算起,以正式勞動(聘用)合同為準;境外(港澳臺)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以所學課程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下午16時,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辦法
應聘人員憑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畢業(學位)證書、職稱、執(職)業資格、黨員證(或學員身份證明)、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障交費憑據)和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到學校人事處報名。因特殊情況不能來校報名者,可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所需的電子文檔和掃描件發至rsc@nbut.edu.cn,郵件標題請注明“2016寧波工程學院公開招聘+崗位+姓名”。其中通過發送郵件報名的應聘人員,郵件發送后須電話確認,且在面試前攜帶原件至學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4、認定教學崗位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崗位,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緊缺崗位招聘信息將在中研博碩英才網、中國高校教師招聘網、碩博招聘在線等網站發布。
報考其他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5、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于2016年11月5日在寧波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nbut.edu.cn/)公布。考生于2016年11月26日前到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輔導員和職員崗位采取筆試+綜合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教學崗采取專業面試+試講的辦法,實驗崗采取專業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辦法進行,其中筆試、綜合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高等教育學、教師倫理學、大學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基礎等,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時間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地點學校東校區行政樓四樓報告廳。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筆試成績以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nbut.edu.cn/)招聘信息欄公布,屆時進入面試的考生以及教學和實驗崗的應聘人員可在網上下載《面試通知》。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還將對通過發送郵件報名的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學位)證書、職稱、執(職)業資格、黨員證(或學員身份證明)、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障交費憑據)和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復審未通過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不得進入面試。輔導員和職員崗位因復審未通過或未參加而出現入圍面試名額空缺時,根據筆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含試講或專業技能測試)
綜合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專業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專業素養和實際工作能力;試講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等進行考察;專業技能測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等進行測試。
綜合面試、專業面試、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總分均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輔導員和職員崗位因此產生的入圍面試空缺名額不替補。
4、成績
輔導員和職員崗位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之和;教學崗考試總成績為專業面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之和,實驗崗考試總成績為專業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之和。在面試、專業面試、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分別按筆試或試講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考生可在面試后3個工作日登錄寧波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查看考試總成績和面試、試講、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符合《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要求。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工程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間辦理農業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616030,聯系方式: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201號,聯系人:劉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61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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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工程學院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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