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6-11-07 14:00:51
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三次公開招聘公告
為加強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推進廣州市科技創新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事業編制人員7名。
一、用人單位簡介
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是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負責科技項目的申報受理、立項評審、中期檢查、結題驗收與績效評價的事務性工作;承辦科技計劃(專項)經費預算及經費執行情況評審的具體工作;負責科技計劃項目庫、專家庫、企業庫、成果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詳見《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三次公開招聘人員職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見附件2)。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
6、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7、應聘人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職位資格條件。
各職位具體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
1、“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2、所有報考人員所修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專業以畢業(學位)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專業名稱帶括號的,按括號外的名稱)。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見附件2)或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3、報考人員年齡計算以2016年11月30日為界,如:年齡限3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81年11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本科生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碩士研究生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年齡放寬到45周歲。
4、工作年限(以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在校期間購買社保的除外)計算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
5、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報名時須上傳相應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21日9:00至2016年11月23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www.gzsi.gov.cn),按網上提示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提交相關資料。
其中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原工作單位勞動合同或原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其它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社保繳費記錄等材料必須掃描后統一復制在word文件中直接上傳。
(三)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由招聘單位于2016年11月28日前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初審結果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并上傳相關材料,資格不符或材料不齊全者,初審不通過,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12月2日17:00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5以上(含1:5)才能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人數的按比例減少相應崗位招考人數。
五、考試的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命題,包含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素質以及從事用人單位有關業務的相關知識。
2、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3、筆試時間和地點:初定12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陸上述網站查詢。
(二)面試。
1、面試人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門戶網站上公示。
2、資格復審:擬面試對象面試前集中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具體安排在相關網站上通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出現取消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及考生自動放棄的情況,我委將根據情況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擬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工作經歷證明(原工作單位勞動合同或原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其它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原件;
(5)計劃生育證明原件;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人選。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4、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在應聘人員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
(三)綜合成績:按照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如出現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綜合合格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職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體檢不合格的,將在同職位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考察合格者列為擬聘用人員;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的程序遞補人選。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八、聘用及相關待遇
已取得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省外報考人員,須按《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在本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按照低聘一級層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若一年內未能通過資格確認,招聘單位有權解除聘用關系。
聘用人員按聘用單位公布的職位情況享受事業單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并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有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準確,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議;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專業、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報名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報考咨詢電話:020-83524671;監督電話:020-83124024。
本公告由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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