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深圳龍華新區區屬公辦學校招聘330名教師公告
來源:龍華新區政府在線
2016-11-07 14:18:54
龍華新區區屬公辦學校2016年11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公告
為補充工作人員,深圳市龍華新區區屬公辦學校2016年11月公開招聘教師330名,具體崗位見《龍華新區區屬公辦學校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2017年8月31日以前畢業,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身份。
(1)以下人員既可報考面向畢業生招聘的崗位,也可報考與資格條件相符的面向社會人員招聘的崗位:
① 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市內外畢業生;
② 參加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在期滿后1年內報考的(注:須提供相關證明,超過1年的按社會人員報考);報考有特殊年齡限制的崗位,報考年齡可放寬2歲。
(2)其他人員只能報考面向社會人員的崗位。
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此類人員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2.招聘范圍。
戶籍要求為“市內外”的崗位,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的崗位,限深圳戶籍人員報考,市外戶籍的下列人員也可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1)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的深圳高校2015、2016、2017年的畢業生;
(2)在市外院校就讀的深圳生源2015、2016、2017年的畢業生;
(3)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累計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雇員雇用時間可視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計算),且目前仍在崗的。其中雇員雇用時間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均截至2016年11月7日(下同);
(4)2016年11月7日前,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深戶配偶,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
3.報考學歷。
(1)市外戶籍人員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2)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和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如:崗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均要求數學,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為數學,應具備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為非數學,本科專業為數學,還應具備相應的本科學位。
招聘崗位最低學位要求為“不限”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
(3)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需具有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其他學歷的不能報考;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深圳戶籍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市外戶籍人員符合對市外人員基本學歷要求的也可以報考。
4.報考專業。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2);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3)①報考“面向社會人員”教師崗位的,若報考者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相符,可按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所認定的種類及學科報考。如:教師資格證為“小學語文”的,可報考“小學語文”崗位;教師資格證為“初中語文”的,可報考“初中語文”或“小學語文”崗位;教師資格證為“高中語文”的,可報考“高中語文”、“初中語文”或“小學語文”崗位。此類考生目前須仍從事所報考崗位學科的教學工作。
②如報考者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沒有明確種類及學科的,但是在我市公辦中小學任教某學段學科滿5年的,且現仍然任教該學段學科的,也可按現任教學段學科報考,如:某崗位招聘初中語文老師,本科及研究生專業均要求漢語言文學專業,某報考者為本科學歷,專業為英語,持有的教師資格證為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沒有明確種類及學科),但是該考生在我市公辦初中或者高中(高職)擔任語文教師滿5年的現仍在初中或者高中(高職)擔任語文教師,也可報考該崗位。但是如果報考者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明確了種類及學科的,則不可以按照此條規則報考。
5.報考年齡。
在《招聘崗位表》“與崗位有關的其它條件”中有年齡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表》要求的年齡報考;其他條件中沒有年齡要求的,報考年齡要求為40歲以下(即1975年11月8日之后出生)。
已超過40歲的中小學臨聘教師,可按其在我市公辦中小學的從教年限予以抵減,每從教滿1年(含學年)抵減1歲,抵減后不超過40歲的,視同符合年齡條件。
6.教師資格證。
所有崗位均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小學崗位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崗位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高中崗位須具備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但2017年畢業生可暫不提供,最遲須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7、其他要求。
報考崗位名稱中包含(XXX特色)崗位的考生,除需滿足崗位要求的條件以外,入圍該崗位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還需進行相應能力測試,并達到合格線(80分及以上為合格),如測試成績不合格,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測試成績只作為判斷是否合格的標準,不計入面試分。測試具體辦法資格初審后另行通知。如:報考初中體育(籃球特色)的考生,通過筆試、資格初審確定為擬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前還需進行籃球專業的能力測試,測試合格的入圍面試,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2011年11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限制報考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我市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的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
(一)報考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網上報名、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和方法見《考生服務系統網上報名功能使用詳細說明》(附件5),也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2.報考時間:2016年11月7日 10:00至11月11日17:00。
2016年11月24日16:00至11月26日17:00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
(二)報考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含我市市區同日舉行的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合格線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統一劃定。新區組織人事局、教育局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聘的筆試為教育類,考題按3個不同學段的招聘崗位命制:分別為高中與職校、初中、小學。具體參見《招聘崗位表》。
共考兩科,一科為客觀題,一科為主觀題,最終筆試成績=(客觀題成績×50%)+(主觀題成績×50%);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基礎理論、教師職業素養和教學實施要求。
筆試內容范圍及考試大綱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二)筆試時間。
統一安排在2016年11月27日(周日)上午。
分2場,第1場為客觀題,筆試時間為8:30—10:00;第2場為主觀題,筆試時間為10:45—12:15。
(三)筆試地點。
在準考證上注明。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2016年12月9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四、資格初審
(一)時間:2016年12月17日,具體時間以資格初審公告為準。
(二)地點:公布筆試合格線時同時公布。
(三)初審辦法。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崗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5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崗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5倍,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資格初審當天規定的時間前到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結束。
(四)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提供復印件供資格初審單位留存。
1.應屆畢業生。
基本材料:本人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或落款時間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初審時無法開具的,由上述單位開具證明代替)、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3,符合相應條件的,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需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屬2015、2016、2017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畢業生報考市內戶籍要求崗位的,需提供深圳戶籍本;如戶籍遷至市外尚未遷回深圳的,須提供深圳戶籍遷出地派出所開具的證明。
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2.社會人員。
本人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聘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附件3,符合相應條件的,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需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其中雇員或臨聘人員報考涉及雇用或臨聘時間計算問題的,還須提供雇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作為證明。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無論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戶籍人員報考的,須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身份證,深圳戶籍人員的戶籍本。
(2)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崗位沒有具體崗位工作經歷要求的,可在初審現場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明。
(3)崗位要求英語、職業資格等級的,高于要求等級的均為符合條件,須提供相應等級證書(大學英語四、六級的可提供大學英語相應等級考試425分以上的成績單或專業英語八級證書)。在官方語言是英語的國家留學2年以上的留學生,報考具有大學英語四、六級要求崗位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書,但需提供留學證明資料。
(4)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5)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五)其它要求。
1.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2.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3.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五、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由主管部門確定并通知獲面試資格的報考者(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新區組織人事局或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通知書。
報考者憑本人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二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各崗位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依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以下方法確定體檢人選:
A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面試人數,B代表公布的該崗位擬聘用人數,C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體檢人數。
1.A≥5B(A>5B是指末位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C=B;
2. A<5B,若(A+2)/3≥B,則C=B;若(A+2)/3
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筆試和面試成績完全相同的,由單位根據考察情況決定擬聘人員。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教師的規定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組織單位在30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龍華新區組織人事局在網上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規定時間向區組織人事部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未經區組織人事部門批準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未經用人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聘用關系。
八、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可超過6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其中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規定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11月7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16年11月7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崗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中教師崗位必須提供高級中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現專業技術職務與原專業技術職務關系請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對照表》(附件6)。
(三)本公告及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稱均為中小學專業技術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報考者不能以高等學校教師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視同符合條件報考。
(四)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可按自然年或學年計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五)屬2015年、2016年、2017年畢業已分配派遣但未轉正的畢業生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入圍的,按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
(六)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當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不含《招聘崗位表》)所稱中小學,是指深圳市、區全日制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和藝術、體育學校。
(九)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十)招聘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市龍華新區組織人事局網站:http://zzrsj.szlhxq.gov.cn;
2.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十一)咨詢電話:0755-23336315(教育局),23338306、23338389(組織人事局)
本公告由龍華新區組織人事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崗位表.xls
深圳市龍華新區組織人事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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