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株洲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事業編制人才公告
來源:湖南民生網
2016-11-07 14:37:09
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87名事業編制教育人才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各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2017屆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育人才87名。
一、招聘學校情況簡介
招聘學校情況請訪問株洲教育網(網址:http://www.zzedu.gov.cn)“直屬學校”鏈接。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育人才87名(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及要求詳見附表1)。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要求
(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及湖南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2017屆優秀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校同專業的前40%);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及湖南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2017屆碩士研究生(本科為全日制師范類大學畢業);除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外,特殊教育專業教師還可到重慶師范大學、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還可到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招聘。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事業心強,身體健康。
(三)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四)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
(五)年齡在30歲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考試合格后愿意簽約。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網址: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zzldbz.gov.cn/ShowClass.jsp?id=415)、株洲教育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同時在部屬師范大學及相關學校公布招聘信息。
五、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說課當天開考前結束,具體見公告明確的時間。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可直接將報名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資料發至各招聘學校電子郵箱,也可到考點或招聘學校現場報名。各招聘學校聯系方式如下表:
(三)報名要求。每位考生最多只能報考2所不同學校的相應崗位。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資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育人才崗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
2.身份證、畢業證(無畢業證可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相應崗位資格證的復印件(無教師資格證可出具所學專業為師范類的相關證明,并承諾在畢業時獲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作自動棄權處理);
3.本科畢業生需出具學校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校同專業前40%的成績證明。
4.其他各類榮譽證復印件等材料。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于各考點開展招聘工作的第一天進行;資格審查時,應聘者需攜報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由各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市教育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應聘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
七、招聘程序
(一)考試
1.考試方式。考試分面試和說課兩個環節。各招聘學校在資格審查時通過交談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分合格與不合格,合格者進入說課環節。說課時間為5-10分鐘;說課內容由應聘者在市教育局命題中隨機抽取;備課時間為3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說課前進行自我介紹。滿分為100分。
2. 最低開考比例。應聘者可以自由慎重選擇考點參加考試。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應聘者可到下一考點報名參考。
3.考試組織與監督。考試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市編辦、市人社局指導、監督。
4.考試時間和地點。市教育局集中在華中師大和湖南師大設置考點。華中師范大學的報名面試時間為2016年11月26日,說課時間為11月27日,地點到時通知。湖南師范大學的報名面試時間為2016年11月29日,地點在湖南師范大學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402;說課時間為11月30日,地點到時通知。應聘者可提前與招聘學校接洽,可跨校到其他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5.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如有說課成績并列的,按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大小排序。
6.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考試設立合格線,說課成績低于80分為不合格,說課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錄聘。
7.特殊崗位人才的招聘,采取面向社會統一考試方式進行。
(二)擬聘對象確定。各個考點考試完成后,根據同一崗位應聘者的說課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擬聘對象,擬聘對象即與招聘學校簽約(請考生準備好三方就業協議)。對說課成績合格者,如成績排前的不愿簽約,按照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簽約。
(三)體檢和考察。擬聘對象在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師德、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考察、資格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按應聘同一崗位說課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四)公示。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五)聘用。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學校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市編辦、市人社局、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九、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3772
監督電話: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362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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