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西梧州藤縣新聞中心直接面試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廣播電視技術工作,根據《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2012〕52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通過直接面試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名具有中級職稱資格的人員為藤縣新聞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為確保這次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直接面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藤縣新聞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崗位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廣播電視事業。無違法犯罪行為。
3.業務工作基礎扎實。有勝任崗位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4.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愛崗敬業,真抓實干,敢于負責,銳意進取。
5.品行優良。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6.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7.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被公安機關治安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學歷與職稱:應聘人員必須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取得廣播電視專業工程師職稱資格。
2.年齡:應聘人員年齡為45周歲以下(197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級職稱資格滿10年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3.招聘對象范圍:藤縣轄區戶籍。
四、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25日前。
2.報名方式:應聘者現場報名。報名時須填寫《藤縣新聞中心2016年直接面試招聘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職稱資格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2份,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交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3張。
3.應聘者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與原件必須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應聘者的證件及材料不真實的,一經發現,面試成績作廢,所有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4.報名地點:藤縣文化新聞出版廣電體育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774-7293886
(二)考試。
1.考試以直接面試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名者均進入面試范圍,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面試比例原則上為1:3,不達比例須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能面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試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及舉止儀表和專業技能等。
3.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4.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其本人。在規定的面試時間內,如有應聘者未能到達參加面試,作自愿放棄面試處理,面試將不再遞補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時達不到人數比例要求的,該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5.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應聘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證件不全或不真實的,取消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三)考核
根據考試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學習工作的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準確把握被考核人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根據該職位按前述名次排序依次遞補。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1.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2.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四)體檢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合格以上)擇優按招聘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系到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公示
在考核、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在藤縣人事人才信息欄和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
(六)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填寫《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2.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3.通過公開招聘新進事業單位的人員,在聘用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具體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辭聘或解聘后,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紀律
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